時間:2020-03-03 09:49
來源:中國水網
3月2日,湖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全省涉疫環境應急監測情況調研督導的通知,全文如下:
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全省涉疫環境應急監測情況調研督導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生態環境局:
我省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為了防止可能出現的次生環境災害對人民群眾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保障全省生態安全,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做好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組織開展疫情防控期間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對發現和阻斷新冠病毒通過環境傳播發揮了重要作用。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成為事實上奮戰在疫情防控一線的重要隊伍。但是,大疫當前,重點區域重點點位的環境質量和排放狀況備受各界關注,直接影響到疫情防控和可能的涉疫輿情。同時,國控站點和省控站點因疫情大面積運維受阻,直接影響到今年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收官和交帳。全省各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務必積極行動起來,開劈涉疫應急監測和幫助恢復國控省控站點正常運行兩個戰場,立足本職打好防疫阻擊戰。為此,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應盡最大努力確保一線監測人員集中精力和時間立足于本職崗位開展工作,確保一線監測人員防疫防護用品到位。
二、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應主動與當地防疫指揮部匯報爭取監測人員的通行許可。
三、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了解并協助解決防疫期間的應急監測和維護國控省控站點正常運行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將情況報告省廳。
四、省廳將于近期組織對全省涉疫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和國控省控站點運維保障情況進行調研督導。
附件:全省涉疫環境應急監測情況調研督導方案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3月1日
全省涉疫環境應急監測情況調研督導方案
為了深入了解全省各地特別是武漢地區涉疫環境應急監測和國控省控站點運維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推動相關工作開展,制定本方案。
一、時間安排
2020年3月1日-3月10日,共計10天為第一輪次總時長,調研督導預計共開展3輪,到3月30日結束。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經廳主要領導審定同意后,再依序相繼后延。
二、調研督導地區
武漢市作為我省疫情核心區和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主戰場,是此次調研督導的重點地區。
三、調研督導方式
從廳機關監測處、省站中抽調人員,組成5個調研督導組,3-4人一組。監測處所有在漢人員全部參與,共計8人;省站在漢的班子成員和相關科室負責人全部參與,共計10人。每個組由監測處、省站同志共同構成,各組人員名單見表。
每隔兩天安排1個組進行現場調研督導,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時,需經所在處室或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后方可調整,并抽調所在處室或單位其他相關人員參加。分管廳領導負責總協調并直接參與調研督導。
四、調研督導內容
根據涉疫應急監測工作實際情況,此次調研督導重點關注5個方面,包括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情況;定點醫療機構周邊環境質量監測情況;城鎮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抽測情況;國控、省控空氣和地表水自動監測站點運維情況;應急監測一線人員個人防護及工作生活保障情況。
在保證每個組督導區域及督導對象不重疊的情況下,每隔2天安排1個組對上述5個方面有側重地進行現場調研督導,10天完成一輪次。各組在開展督導前一天確定具體督導地點及對象,并落實相關車輛及現場監測設備。省站根據調度督導工作需要,安排熟悉儀器操作的監測技術人員隨隊參加。
1.對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重點關注地方監測開展情況,包括轄區水源地數量及分布、監測指標、監測頻次、監測結果等,監測指標上重點關注余氯、生物毒性指標,必要時應攜帶相關監測設備進行現場抽測。
2.對于定點醫療機構,重點關注醫療機構周邊空氣和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必要時應攜帶現場快速監測設備或安排走航車進行走航監測。
3.對于城鎮污水處理廠,重點關注地方對其外排廢水監測情況,包括轄區內城鎮污水處理廠數量、監測指標、監測頻次、監測結果、污水處理廠進水余氯濃度含量等,必要時應攜帶余氯現場快速檢測設備進行現場抽測。
4.對于國控、省控空氣和地表水自動監測站點,重點了解當地站點運維現狀及運維協調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就如何確保站點正常運行在現場與地方共同研究解決對策。
5.對于應急監測一線人員保障問題,重點了解一線人員在應急監測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地方應急監測一線人員返崗到位情況,與當地一道研究解決對策。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相關處室、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疫情就是命令,疫情就是責任的意識,要在省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堅強領導下,在分管廳領導的具體指導下,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職責擔當,確保此次調研督導工作取得實效。
(二)做好內部防控。各組要嚴格做好人員安全防護,做好用車保障和車輛消毒工作,提前準備并統一分發個人防護用品。各組成員早晚餐各自在家就餐,中餐自備干糧,費用自理。
(三)做好信息報送。每一個督導組設1名聯絡員,負責在督導前一天聯系落實車輛與相關儀器設備,與地方進行銜接,優化調研督導點位和路線,與地方監測力量形成互補,并向帶隊領導做好匯報。每次調研督導結束后,各組聯絡員負責調研督導情況的收集和報送,經帶隊領導同意后,于當天晚22點前將調研督導資料(含現場照片)、工作小結反饋至監測處(聯系人:宋柏謙 18674026575)。3月10日,匯總各組調研督導情況,并形成第一輪調研督導工作情況匯報材料。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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