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0-16 14:00
來源:中國固廢網
10月10日,高能環境在董事長李衛國先生主持,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4項決策,其中第三項決議中董事會一致通過了《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通知指出,高能環境控股子公司內江高能環境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內江高能”或“項目公司”)為推進內江城鄉生活垃圾處理PPP項目建設,擬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內江分行申請貸款160,000萬元,貸款期限20年(其中寬限期2年),公司將以保證擔保貸款方式為上述銀行貸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160,000萬元。
詳情如下:
北京高能時代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北京高能時代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通知于會議召開5日前以通訊方式發出,并于2019年10月10日以現場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李衛國先生主持,全體董事認真審閱了會議議案,全部9名董事以記名投票的方式對會議議案進行了表決,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所作決議合法有效。
會議就下述事項作出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投資設立合資公司的議案》。
為進一步開拓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市場,經公司與自然人羅亞平、楊志輝協商一致,擬合資設立杭州高能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暫定名,以下簡稱“合資公司”),此次對外投資簡況如下:
(一)擬成立的合資公司出資情況如下:
出資方名稱:北京高能時代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出資金額(萬元):2,550
出資比例(%):51
出資方式:貨幣出資
出資方名稱:羅亞平
出資金額(萬元)2,150
出資比例(%)43
出資方式:貨幣出資
出資方名稱:楊志輝
出資金額(萬元):300
出資比例(%):6
出資方式:貨幣出資
合計
出資金額(萬元):5,000
出資比例(%):100
(二)交易對方基本情況
羅亞平,中國籍,身份證號碼:4324***1012,系與公司無關聯關系的自然人;
楊志輝,中國籍,身份證號碼:4324***7411,系與公司無關聯關系的自然人;
本次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事項,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三)合資公司基本情況
因合資公司尚在籌辦過程中,因此合資公司下列信息均為暫定,實際信息以合資公司最終取得的營業執照登載信息為準。
公司名稱:杭州高能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注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鎮湖塘路1號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范圍: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輪胎、廢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廢舊紡織品、廢玻璃、廢電池(鉛酸除外)等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再加工;開展再生資源信息咨詢、市場開發、項目投資。合資公司董事會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公司委派2名董事,羅亞平等人委派1名董事,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合資公司設監事1名,由公司委派。
(四)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
羅亞平、楊志輝在廢舊輪胎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方面有成熟的項目管理經驗和較為豐富的項目資源,通過與其合作開拓項目,有利于公司進入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領域。該對外投資事項符合公司主營業務戰略規劃以及業務發展方向,該項對外投資對公司2019年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
表決結果: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1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內蒙古伊泰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的議案》。
科領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領環保”)于2016年5月由內蒙古伊泰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伊泰集團”)、公司、東華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華工程”)共同發起設立,注冊資本5,000萬元,三方出資分別占科領環保出資總額的52%、24%、24%,目前各方出資已全部到位。目前,科領環保在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鄂爾多斯市分行申請13,000萬元項目貸款,伊泰集團為上述銀行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13,000萬元。公司擬以所持科領環保24%的股權及其派生權益進行質押,為伊泰集團提供作為伊泰集團保證擔保的反擔保,對應擔保金額為3,120萬元,保證期間為自伊泰集團依據保證合同履行擔保義務之日起兩年。東華工程持有科領環保24%的股權,將同樣以股權質押為伊泰集團提供作為伊泰集團保證擔保的反擔保,擔保金額及期限與公司一致。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226,190萬元,實際履行對外擔保余額為166,294萬元,均為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上述對外擔保總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的84.12%,實際履行對外擔保余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的61.85%。除上述事項之外,公司無其他對外擔保行為及逾期擔保情況。公司獨立董事黃常波先生、王世海先生發表了同意本項議案的獨立意見。本議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表決結果: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1票。該議案尚須經過股東大會審議。
詳情請見同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環境關于為內蒙古伊泰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95)。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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