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16 10:52
來源:工業綠色化
9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了第四批綠色制造名單,其中有602家企業獲評第四批“國家級綠色工廠”稱號。
9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了第四批綠色制造名單,其中有602家企業獲評第四批“國家級綠色工廠”稱號。正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和《綠色制造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持續打造綠色制造先進典型,引領相關領域工業綠色轉型,加快推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推薦第四批綠色制造名單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9〕45號)要求,我部組織開展了第四批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經申報單位自評價、第三方機構評價、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評估確認及專家論證、公示等環節,確定了第四批綠色制造名單。其中,綠色工廠602家、綠色設計產品371種、綠色園區39家、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50家(詳見附件1-4),現予以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綠色制造名單與相關產業政策的銜接,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示范作用,引領本地區制造業綠色轉型。鼓勵各地發布本地區綠色制造名單,擇優向我部推薦,并研究出臺配套支持政策,積極營造有利于全面推行綠色制造的政策環境。
二、列入我部前四批綠色制造名單的單位,應于每年4月底前通過公開渠道對上一年度綠色制造水平指標進行自我聲明,鼓勵按年度發布企業綠色發展報告,展示綠色制造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
三、我部將進一步加強對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督促相關單位持續保持先進性。適時組織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列入前四批綠色制造名單單位進行復核,對不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特別是存在弄虛作假、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問題的單位進行除名。對第三方機構的評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經核實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評價機構,后續一定時間內我部將不再采信該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9年9月2日
附件:綠色工廠名單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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