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8-26 10:10
來源:中國固廢網
8月24日,中國固廢網獲悉,山東濰坊昌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資格預審公告,邀請有意向的“申請人”參加,本項目擬采用BOT運作方式,中標社會資本獨資設立項目公司(SPV),由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建設、投融資、運營維護、移交等工作;本項目估算總投資為38045.38萬元,項目公司由中標社會資本獨資設立,項目資本金全部由中標社會資本出資,資本金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0%。
項目一期(本期)生活垃圾日處理規模為600噸,預留二期生活垃圾日處理規模300噸工程擴建場地。項目本期建設兩條處理能力為 300t/d 的機械爐排爐垃圾焚燒線,并配置一套 15MW 汽輪發電機組。二期計劃新增一條 300t/d 的機械爐排爐垃圾焚燒線,再新配置一套 6MW 汽輪發電機組,由昌邑市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另行實施。
附:昌邑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為促進昌邑市生活垃圾處理的可持續發展,且滿足財政部 住建部 農業部 環保部《關于政府參與的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全面實施 PPP 模式的通知》(財建〔2017〕455 號)的規定。現對昌邑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運用PPP模式實施,本項目擬采用BOT運作方式,由昌邑市人民政府授權昌邑市環衛中心作為實施機構(以下簡稱“采購人”)與項目公司簽訂《PPP項目合同》,授予項目公司特許經營權,由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建設、投融資、運營維護、移交等工作;項目合作期限屆滿后,項目公司將本項目有關設施及特許經營權無償移交給實施機構或政府指定機構。相關PPP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已通過財政部PPP中心審核,現啟動PPP社會資本采購工作。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受昌邑市環境衛生中心委托代理本項目采購事宜,現發布資格預審公告,邀請有意向的社會資本(以下簡稱“申請人”)參加,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編號:昌邑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
項目編號:ZFCG-2019-129-03-44(政府采購編號SDGP370786201902000175)
二、項目授權主體:昌邑市人民政府
三、項目實施機構:昌邑市環境衛生中心
四、項目概況:本項目擬采用BOT運作方式,中標社會資本獨資設立項目公司(SPV),昌邑市環境衛生中心作為實施機構與項目公司簽訂《PPP 項目合同》,授予項目公司特許經營權,由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建設、投融資、運營維護、移交等工作;本項目估算總投資為38045.38萬元,項目公司由中標社會資本獨資設立,項目資本金全部由中標社會資本出資,資本金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0%。項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設期約2年,運營期約28年),本項目回報機制為“可行性缺口補助”。
五、采購需求:
1、建設內容及規模:
項目一期(本期)生活垃圾日處理規模為600噸,預留二期生活垃圾日處理規模300噸工程擴建場地。項目本期建設兩條處理能力為 300t/d 的機械爐排爐垃圾焚燒線,并配置一套 15MW 汽輪發電機組。二期計劃新增一條 300t/d 的機械爐排爐垃圾焚燒線,再新配置一套 6MW 汽輪發電機組,由昌邑市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另行實施。
項目具體建設內容及規模以政府審批備案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及項目實施機構認可的設計變更為準。
2、項目總投資估算:本項目工程總投資約為38045.38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2005.07萬元,其他費用2389.64萬元,基本預備費2063.68萬元,建設期利息1440.60萬元,鋪底流動資金146.39萬元。項目實際總投資以公開招標結果并經政府相關部門評審或審計為準。
3、合作模式和運作方式:
本項目為新建項目,運用PPP模式,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方式運作。
3.1項目實施機構
昌邑市環境衛生中心作為本項目實施機構,負責本項目準備、采購、執行、監督、移交等工作。
3.2社會資本方選擇
昌邑市環境衛生中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社會資本方。
3.3項目公司組建
中標社會資本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項目具體要求出資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由中標社會資本獨資設立,所需注冊資本由中標社會資本以貨幣形式出資,其認繳的出資額占項目公司注冊資本的100%。
3.4授予特許經營權
3.4.1昌邑市環境衛生中心代表昌邑市人民政府將本項目下的特許經營權(建設、運營和收益權)授予給中標社會資本成立的項目公司,并由項目公司負責建設、運營、維護和用戶服務,中標社會資本對項目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昌邑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機構負責對項目公司進行監督,對其提供服務的質量進行評價。
3.4.2本項目特許經營權包括:在PPP項目合作期限內,在昌邑市投資、建設、運營、維護昌邑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負責昌邑市全部行政管理范圍內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并獲得發電上網收入及垃圾處理服務費的權利。在整個PPP項目合作期限內,項目公司應將項目全部處理能力用于昌邑市及下轄各鄉鎮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未經實施機構同意,項目公司不得處理來自于其他渠道的垃圾。項目PPP項目合作期限屆滿后,項目公司須將項目特許經營權無償移交給實施機構或政府指定機構。
3.5項目公司股權架構
項目公司由中標社會資本獨資設立,所需注冊資本由中標社會資本以貨幣形式出資,其認繳的出資額占項目公司注冊資本的100%。中標社會資本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項目公司承擔責任,項目公司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政府方主要承擔重要法律、政策變更、垃圾量不足等風險,項目公司主要承擔項目建設、財務和運營維護、移交等商業風險。不可抗力風險雙方合理共擔。項目公司的所有收益全部歸中標社會資本所有。
編輯:程彩云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