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8-16 13:29
來源:中國固廢網
據中國固廢網從中國政府采購網了解到,云南省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啟動資格預審,該項目總投資4.8億元。
具體公告如下:
1.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云南省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由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批準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實施。采購人為經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項目實施機構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采購代理機構為天行健國際招標(北京)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社會資本進行國內公開競爭性磋商采購,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申請。
本公告所稱社會資本是指: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市場主體。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項目內容
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為新建工程,設計規模為 700 噸/天,配置兩爐一機,即 2×350t/d 焚燒爐+1×12MW 汽輪機。 項目用地已通過掛牌出讓方式出讓至原特許經營主體名下。建設用地已取得,面積約為 106.47 畝,給排水建構筑物一次建成,同時預留二期擴建用地。
本項目工程產出物及建設內容為總投資 48,223.25 萬元的工程建設,具體為:
(1)紅線范圍內:垃圾接收系統、垃圾焚燒系統、煙氣凈化系統、汽輪發電系統、其他輔助系統、電氣系統、熱工控制系統、滲瀝液處理系統、供水及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附屬生產系統、公輔系統等。
(2)紅線外配套工程:
①給水工程(本項目第一水源采用市政中水,并由市政供水至廠界<此項工程不在項目總投范圍內,由項目公司按量支付水費,并納入運營成本核算>;關箐水庫為備用水源,其運至廠界的管道及設施等在項目總投范圍內。);
②進場道路工程:由政府指定相關單位進行建設,費用由項目公司承擔,計入項目總投范圍;
③臨時進場道路:另行修建一條由關箐路至廠址的臨時進場道路,費用由項目公司承擔,計入項目總投范圍;
④電力接入系統:本工程總配置容量 12MW汽輪發電機組,新建線路長為 9km,以一回35KV線路從焚燒廠至 110KV 宋官變,建設費用納入項目總投范圍;
⑤臨時用電工程(全廠施工用電);
⑥通訊接入系統等。
本項目工程產出物具體為:
本項目建成后,預計每年可處理玉溪市主城區 51 萬人、通海縣秀山鎮和楊廣鎮 15.89 萬人、峨山縣城鎮 7.2 萬人所產生的生活垃圾 25.5 萬噸,生活垃圾日處理量為 700 噸。同時,通過垃圾焚燒處理,每年可發電(上網電量)7110 萬度。同時通過垃圾焚燒有效地減少垃圾重量 70~80%,減少體積 90%,有效節省垃圾填埋用地。
2.1.2項目總投資
根據已批復的《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估算,項目投資總額為48,223.25萬元。依據已批復實施方案項目靜態投資47,745.91萬元,動態投資為49,607.26萬元。
2.2采購范圍
本次采購范圍為云南省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社會資本方。
2.3操作模式
本項目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具體操作模式為建設—運營—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簡稱:BOT)模式。供應商成交后,作為社會資本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合同規定與政府出資方共同出資組建項目公司。政府方主要負責合理價格水平的確定及項目監審;社會資本方負責優化設計、投融資、建設管理及施工,運營期經營管理、合作期滿保證資產正常運營的情況下無償移交政府指定的單位。
2.3.1投融資結構
項目靜態投資47,745.91萬元,動態投資為49,607.26萬元。其中:
(1)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出具證明,同意將玉溪市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項目的焚燒車間配套費用700 萬元、遷址前焚燒車間工程款 684.011479 萬元計入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總投資。
(2)項目公司注冊資本(等于項目資本金)為 9,921.45 萬元;按照不低于項目總投資額的 20%計算,其中:政府持股 26.65%,出資 2,643.95 萬元;社會資本方持股 73.35%,出資 7,277.50 萬元。
(3)政府出資 2,643.95 萬元均來源于財政資金,截止目前均已到位。
(4)融資:項目融資為扣除項目資本金外的缺口資金 39,685.81萬元,其中:融資本金 37,824.46 萬元,建設期融資利息 1,861.35萬元。由社會資本方融資解決。
2.3.2項目回報機制
本項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補助,并采用績效付費的績效管理方式。
2.3.3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項目社會資本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本項目的施工、貨物(設備)或服務的,本項目相應的施工、貨物或服務將由社會資本自行承擔,不再招標采購。
2.4合作期限
本項目合作期為32年。其中:建設期2年,運營期30年。
(1)建設期:2年內。
(2)運營期:30年。
2.5 項目當前所屬工程階段
云南省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于 2018 年 6 月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修編。由于工程建設的緊迫性,云南省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已采用特許經營的方式進行了招標建設,目前的特許經營授予主體為玉溪市科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玉溪科林”),系原特許經營項目的項目公司。截止目前,本項目征地及搬遷工作已完成,同時玉溪市科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部分工程建設。
經與政府實施機構落實,原特許經營主體同意轉換為 PPP 模式加以實施。本項目已完成部分前期工程和其投資,項目處于正常在建狀態,為保證項目的完整性,將在建工程已完投資造價視為項目前期費用,以“代收代付”方式移交給中選社會資本及其與政府方出資代表共同成立的 SPV 公司。分情況安排如下: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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