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7-22 11:16
來源:財政部網站
近年來,廣東省江門市財政局積極探索以財政激勵、直接轉移支付、區域合作等財政補償機制為主的補償辦法,對各市(區)生態保護進行補償。2019年,江門市財政用于潭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3000萬元。
一、明確考核辦法。《江門市潭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辦法》直擊痛點,堅持治水為主,選取當前潭江水質保護中重要及在污染治理中影響大、改善難度高的指標權重納入核算,將斷面水質達標情況(占比35%)、生態保護紅線區域面積(占比20%)、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面積(占比15%)、養殖強度(占比10%)、飲用水功能水庫水質達標情況(占比10%)、基本農田面積(占比10%)等六大指標按照合理權重相加后形成最終補償金額。目前20個考核斷面水質有11個達標、69個流域內水庫有67個水質達標,各市、區按考核指標獲得相應轉移支付資金。
二、明確補償范圍。潭江是江門市的母親河,流域面積共5882平方公里,占江門市行政區域總面積62%。此次將潭江流域范圍內共10個街道、41個鎮,以及納入主體功能區規劃流域毗鄰的9個生態發展鎮(包括適度開發型鎮和限制開發型鎮)全部納入補償范圍,最大程度覆蓋生態補償范圍。各市(區)獲得的補償資金統籌用于基本財力保障,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重點用于潭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紅線區域保護、林地管護、水庫庫區環境保護、基本農田管護、水生物資源養護和其他生態保護項目。
三、明確激勵政策。堅持“誰改善、誰得益”“誰保護、誰受償”機制,給予生態地區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在提高保護地區基本財力保障水平的同時,通過激勵辦法調動各方積極性,適當提高因承擔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而使經濟社會發展受到限制地區的基本財力保障水平。同時,市生態部門、財政部門將對補償項目的實施進度、資金使用效果進行定期核查,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繼續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逐步擴大補償范圍,合理提高補償標準,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全面建立有利于調動各方積極性的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促進受益地區與保護地區共同發展。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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