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5-28 10:07
來源: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1.水質自動監測系統
水站所使用的試劑必須為分析純或優級純且保證在有效期內,社會化運維機構每次更換試劑時要在平臺上做好相關記錄,更換試劑后必須重新對儀器進行標定。標準溶液貯存期除有明確的規定外,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
水站各項目分析儀所出數據應能溯源到相同級別的計量部門。各分析儀和實驗室各標液配制量器應貼檢查合格或檢定合格的計量認證專用標簽,并定期更換;各分析儀性能審核合格的應貼合格標簽,經檢查和維修后性能審核仍不合格的應貼停用標簽。
2.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
社會化運維機構負責氣站設備檢定、標氣購置、量值溯源等工作。所有使用的鋼瓶標準氣必須為國家一級標準物質且保證在有效期內;用于標準傳遞的流量計、溫濕度傳感器每年至少一次送國家有關部門進行質量檢驗和標準傳遞;溫度、濕度、氣壓檢查裝置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標定或間接傳遞。
建立顆粒物監測標準量值傳遞系統及臭氧量值溯源、標準傳遞系統;定期將顆粒物標準稱量系統、流量標準器具向國家基準溯源(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將臭氧傳遞標準送國家環保部認可的標準傳遞單位進行量值溯源及質量檢驗(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將流量工作器具(每半年至少一次)、臭氧工作標準(每季度或每半年至少一次)、臭氧自動監測儀(每周或每季度至少一次)進行標準傳遞;待國家和省級臭氧自動監測量值溯源與傳遞體系構建完成后,開展臭氧自動監測質量核查。每年5月前完成全省省控氣站臭氧量值溯源和標準傳遞工作。
(四)檔案管理
1.水質自動監測系統
建立完善的水站質控管理檔案管理制度,按《運行手冊》要求在“四川省水環境自動監測監控預報預警系統”中填寫相關質控維護記錄。社會化運維機構的檔案記錄包括每周現場維護巡檢情況、每周標準溶液核查結果、試劑配制更換、設備更換(維修)情況、水站數據備份等;市州站的檔案記錄包括每日數據審核異常記錄情況、每月考核情況、每月比對實驗結果和實驗室分析原始記錄、水質快報、儀器性能審核結果等。
2.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
社會化運維機構應建立完善的氣站儀器設備信息、備機信息、儀器設備關鍵參數、質控管理、異常情況說明等檔案管理制度,在“四川省空氣質量監測預報管理系統”中填寫相關儀器設備信息、質控維護記錄,包括每日數據審核情況、每周巡檢情況、站房維護情況、系統設備校準情況、系統清潔情況、更換耗材配件情況、儀器故障維護情況等。
(五)基礎保障
各監管站負責省控水站站房用地、電力、光纖、網絡、供水、防火、站房修繕等日常運行所必需的基礎條件保障工作,在發生故障或糾紛等突發狀況時,及時協調地方解決;確保每年雷雨季節期間水站防雷年檢有效、每年6月前完成防火設施年檢工作,年檢不合格的應立即整改直至檢定合格。
區(市、縣)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氣站的運行保障工作,負責站房及站房配套設施修繕、防雷檢定、站房用地、安全、用電、用水和網絡通訊保障及相關費用等日常運行所必需的基礎條件保障工作。在發生故障或糾紛等突發狀況時,及時協調解決。每年6月前完成氣站的防雷年檢工作。
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預防本區域人為干擾、干預監測過程的工作機制,并嚴格落實,不得以封路、停電、斷線、恐嚇,以及其它不能保障運維等借口干擾監測,確保24小時運維。非開放日期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監測站房及采樣器20米采樣區域內,不得擅自開展氣站的比對監測,如需進入或開展比對監測均須提前一天向省總站提出書面申請。禁止采用固定或移動噴淋等手段干擾監測行為,采用噴淋等手段對20米外的植物或地面進行澆灑的,不得影響監測,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不得在氣站周邊重復建設空氣自動監測站,避免浪費財政資金,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二、數據審核及通報
(一)每日數據審核
1.水質自動監測系統
省總站加強省控水站數據審核的管理工作,按月通報各市州站數據審核情況。
社會化運維單位每日10時前通過“四川省水環境自動監測監控預報預警系統”將前一日省控站相關質控運維、儀器故障、停電等情況進行標識及填寫相關說明解釋。
市州站每日12時前在“四川省水環境自動監測監控預報預警系統”中完成轄區內所有省控水站前一日的數據審核工作。,結合社會化運維單位上報的數據異常情況,綜合分析數據的合理性和準確性,對因質控、故障、停電等導致需要剔除的異常數據進行標識及填寫相關說明解釋,發現問題及時聯系社會化運維單位核實,并告知省總站。發現缺失數據需及時聯系社會化運維單位和管理系統維護單位核查原因,及時補錄。
2.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
省總站負責背景氣站的數據審核管理工作。
社會化運維機構負責通過省總站“四川省空氣質量監測預報管理系統”對監測數據進行初審說明(確認質控維護、故障、停電等情況)。
市州站通過省總站“四川省空氣質量監測預報管理系統”每日11時前完成轄區內城市氣站、農村區域氣站的數據審核管理工作。若發現異常數據應及時判斷和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數據審核人員須按時審核數據,確保數據的有效性、真實性,并對上報數據的質量負責,嚴格執行三級審核制度。省總站于每日12時前發布監測日報。
社會化運維機構對監測數據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省監測總站同意,不得將氣站數據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不得利用省控氣站數據、檔案或有關資料對外開展技術交流、科學研究、業務聯系、數據交換等。
(二)周報編制
省總站每周形成《四川省水質自動站水質監測周報》,并上報省廳。在周報審核及編制過程中,發現水站數據異常應及時聯系社會化運維機構及市州站了解情況,核實數據異常原因;每周對各水站數據結果進行分析和比較,統計超標水站數、超標指標等環比變化情況;每周對水站運行情況進行匯總,核實水站停運、儀器故障以及受洪災影響等情況,督促社會化運維機構及市州站及時解決相關問題。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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