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2-25 13:32
來源:國家發改委
(十七)推動政務服務聯通互認。全面取消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密等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平臺辦理,全面實現同城化“一網通辦”。進一步便利跨省市戶口遷移網上審批,居民身份證、普通護照、機動車駕駛證異地申領,異地駕考和機動車異地年檢、違章聯網辦理。建立健全民生檔案異地查詢聯動機制。
(十八)健全跨行政區社會治理體系。完善突發公共事件聯防聯控、災害事件預防處理和緊急救援等聯動機制。加強交界地區城市管理聯動,強化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建立健全治安維穩、行政執法等協作機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和社區人居環境綜合整治機制。建立重大工程項目選址協商機制,充分征求毗鄰城市意見。積極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推動都市圈治理精細化。
六、強化生態環境共保共治
以推動都市圈生態環境協同共治、源頭防治為重點,強化生態網絡共建和環境聯防聯治,在一體化發展中實現生態環境質量同步提升,共建美麗都市圈。
(十九)構建綠色生態網絡。嚴格保護跨行政區重要生態空間,加強中心城市生態用地維護與建設,編制實施都市圈生態環境管控方案,聯合實施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區域生態廊道、綠道銜接,促進林地綠地濕地建設、河湖水系疏浚和都市圈生態環境修復。
(二十)推動環境聯防聯治。以都市圈為單元制定城市空氣質量達標時間表,強化工業源、移動源和生活源排放污染治理,實現核發機動車注冊登記環保標準互認與車用燃料標準統一。加快消除都市圈內劣Ⅴ類水質斷面。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基本完成存量生活垃圾場治理任務。鼓勵既有建筑節能化改造,城鎮新建建筑100%落實強制性節能標準。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
(二十一)建立生態環境協同共治機制。加快生態環境監測網絡一體化建設,協商建立都市圈大氣污染、流域水污染、土壤污染、噪聲污染綜合防治和利益協調機制。探索生態保護性開發模式,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
七、率先實現城鄉融合發展
以促進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合理配置為重點,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構筑功能一體、空間融合的城鄉體系,在都市圈率先實現城鄉融合發展。
(二十二)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體制機制,促進人才、資金、科技、信息等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建立健全有利于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的體制機制,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社會事業向農村覆蓋。建立健全有利于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向鄉村延伸,推動鄉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建立健全有利于鄉村經濟多元化發展的體制機制,促進農業全產業鏈發展。建立健全有利于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的體制機制,持續縮小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二十三)搭建城鄉融合發展平臺。在都市圈內培育建設聯結城鄉的功能平臺,推動城鄉要素跨界配置和產業有機融合發展。有序發展特色小城鎮,實施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工程,打造一批功能多樣、產業集聚、設施完善的創新創業平臺。優化提升現代農業產業園等園區,有序建設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推動農業現代化。
八、構建都市圈一體化發展機制
加快構建都市圈協商合作、規劃協調、政策協同、社會參與等機制,凝神聚力推進都市圈建設重點任務落地。
(二十四)創新協商合作機制。都市圈建設由相關地方負責統籌推進,建立城市間多層次合作協商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設立都市圈發展及重點領域協調推進機制,負責推動落實都市圈一體化發展重大事項。
(二十五)健全規劃協調機制。圍繞提升都市圈發展質量和現代化水平,探索編制都市圈發展規劃或重點領域專項規劃。強化都市圈規劃與城市群規劃、城市規劃的有機銜接,確保協調配合、同向發力。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都市圈規劃編制的統籌指導,研究制定支持都市圈建設的政策措施。
(二十六)強化政策協同機制。積極構建都市圈互利共贏的稅收分享機制和征管協調機制,加強城市間稅收優惠政策協調。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都市圈建設與運營。允許都市圈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地區調劑。健全都市圈商品房供應體系,強化城市間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協同。
(二十七)完善社會參與機制。都市圈規劃編制實施和相關配套政策的出臺,要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特別是利益相關方意見建議,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鼓勵智庫參與都市圈建設決策咨詢,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加強輿論引導,創新宣傳方式,營造有利于都市圈建設的氛圍,增強都市圈內社會各方的認同感和積極性,匯聚形成共同參與和支持都市圈建設的強大合力。
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國發展最大的潛力所在。建設現代化都市圈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手段,既有利于優化人口和經濟的空間結構,又有利于激活有效投資和潛在消費需求,增強內生發展動力。各地區各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用改革的辦法和創新的精神,積極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9年2月19日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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