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1-28 09:40
來源:生態環境部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完善生態環境空間管控體系。編制實施長江經濟帶國土空間規劃,劃定管制范圍,嚴格管控空間開發利用。根據流域生態環境功能需要,明確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加快確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原則上在長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點湖庫周邊一定范圍劃定生態緩沖帶,依法嚴厲打擊侵占河湖水域岸線、圍墾湖泊、填湖造地等行為,各地可根據河湖周邊實際情況對范圍進行合理調整。開展生態緩沖帶綜合整治,嚴格控制與長江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活動,積極騰退受侵占的高價值生態區域,大力保護修復沿河環湖濕地生態系統,提高水環境承載能力。2019年年底前,基本建成長江經濟帶“三線一單”信息共享系統。2020年年底前,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按職責分工牽頭,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林草局等參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實施流域控制單元精細化管理。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按流域整體推進水生態環境保護,強化水功能區水質目標管理,細化控制單元,明確考核斷面,將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層層分解到各級行政區域,結合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構建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的流域控制單元管理體系。2020年年底前,沿江11省市完成控制單元劃分,確定控制單元考核斷面和生態環境管控目標。(生態環境部牽頭,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等參與)
整治劣Ⅴ類水體。以湖北省十堰市神定河口、泗河口斷面,荊門市馬良龔家灣、拖市、運糧湖同心隊斷面;四川省成都市二江寺斷面,自貢市碳研所斷面,內江市球溪河口斷面;云南省昆明市通仙橋、富民大橋斷面,楚雄州西觀橋斷面;貴州省黔南州鳳山橋邊斷面等12個國控斷面為重點,綜合施策,力爭2020年年底前長江流域國控斷面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生態環境部牽頭,有關部門參與)
(二)排查整治排污口,推進水陸統一監管。
按照水陸統籌、以水定岸的原則,有效管控各類入河排污口。統籌銜接前期長江入河排污口專項檢查和整改提升工作安排,對于已查明的問題,加快推進整改工作。及時總結整改提升經驗,為進一步深入排查奠定基礎。選擇有代表性的地級城市深入開展各類排污口排查整治試點,綜合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拍、無人船和智能機器人探測等先進技術,全面查清各類排污口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實施分類管理,落實整治措施。通過試點工作,探索出排污口排查和整治經驗,建立健全一整套排污口排查整治標準規范體系。2019年完成試點工作,之后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全面開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并持續推進。(生態環境部牽頭,有關部門參與)
(三)加強工業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
優化產業結構布局。加快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嚴禁污染產業、企業向長江中上游地區轉移。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不準新增化工園區,依法淘汰取締違法違規工業園區。以長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點湖庫為重點,全面開展“散亂污”涉水企業綜合整治,分類實施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產能。加強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確保騰退土地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2020年年底前,沿江11省市有序開展“散亂污”涉水企業排查,積極推進清理和綜合整治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等參與)
規范工業園區環境管理。新建工業企業原則上都應在工業園區內建設并符合相關規劃和園區定位,現有重污染行業企業要限期搬入產業對口園區。工業園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穩定達標運行,禁止偷排漏排。加大現有工業園區整治力度,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實施雨污分流改造。組織評估依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園區工業廢水對出水的影響,導致出水不能穩定達標的,要限期退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并另行專門處理。依法整治園區內不符合產業政策、嚴重污染環境的生產項目。2020年年底前,國家級開發區中的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完成集中整治和達標改造。(生態環境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等參與)
強化工業企業達標排放。制定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十大重點行業專項治理方案,推動工業企業全面達標排放。深入推進排污許可證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三磷”綜合整治。組織湖北、四川、貴州、云南、湖南、重慶等省市開展“三磷”(即磷礦、磷肥和含磷農藥制造等磷化工企業、磷石膏庫)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磷礦重點排查礦井水等污水處理回用和監測監管,磷化工重點排查企業和園區的初期雨水、含磷農藥母液收集處理以及磷酸生產環節磷回收,磷石膏庫重點排查規范化建設管理和綜合利用等情況。2019年上半年,相關省市完成排查,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并實施整改。2020年年底前,對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生態環境部牽頭,有關部門參與)
加強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實施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持續深入推動長江沿岸固體廢物大排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全面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改進展情況。建立部門和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建立健全環保有獎舉報制度,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等活動。2020年年底前,有效遏制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案件高發態勢。深入落實《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生態環境部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等參與)
嚴格環境風險源頭防控。開展長江生態隱患和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從嚴實施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深化沿江石化、化工、醫藥、紡織、印染、化纖、危化品和石油類倉儲、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等重點企業環境風險評估,限期治理風險隱患。在主要支流組織調查,摸清尾礦庫底數,按照“一庫一策”開展整治工作。(生態環境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應急部、自然資源部等參與)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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