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28 14:43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8年接近尾聲,各地排污許可制度改革工作正有序推進,天津、吉林、江蘇、福建、湖南、陜西、四川、重慶、江西、浙江等地已經基本完成了年度排污許可證的核發任務,并開始對屠宰、淀粉等行業實施證后監管。
其中,四川等地較早的全面完成了發證任務,齊心協力、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地推動改革,為2018年交上了圓滿的答卷。
一、四川省
截至11月30日,四川省2018年總計發證1456張,在全國率先完成2018年屠宰、淀粉等6個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2018年四川省排污許可證核發數量較大,加之市(州)數量多、地域廣,企業較為分散,人員水平參差不齊,核發任務極重。全省生態環保系統全力以赴、齊心協力、上下聯動、形成合力,按時保質地完成了2018年核發工作。四川省之所以能快速高效的推進改革,有六大原因:
一是重視程度“高”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認真組織學習貫徹排污許可制改革精神和《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全面部署工作,將排污許可核發進度和質量等目標納入《2018年度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黨政同責工作目標任務及考評細則》(川委績辦〔2018〕4號)的考核。廳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排污許可工作,要求21市(州)環保局局長必須高度重視,摸清企業底數,制定核發計劃,對核發進度滯后的市(州)開展督導指導工作,要求按時保質完成核發任務。分管負責人具體組織謀劃有力有序推進核發工作,組織召開排污許可工作推進專題會,推動建立工作機制,配備技術力量,要求21個市(州)落實專人負責,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核發任務。加大技術投入和人員保障力度,建立和完善了“建管處牽頭,評估中心支撐,監察執法配合,市(州)組織實施的”上下聯動排污許可工作機制。
二是部署安排“早”
廳主要負責人在年初全省環保系統工作會上就排污許可工作進行了部署和動員。4月邀請了部評估中心專家對全省環保系統進行了審核業務技術專項培訓指導。當月通過文件和工作群等形式,組織各市(州)環境保護局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及核發政策、技術規范的要求,對今年須核發的6個行業的企業進行摸底調查。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2018年度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通知》(川環辦發〔2018〕100號),要求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核發任務。
三是工作機制“新”
按照四川省委關于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要求,組織開展排污許可現場調研、座談討論和問卷調查,總結梳理了全省排污許可核發管理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制定了排污許可實施工作方案,形成高質量報告。主動爭取并在全省環保大講堂對縣級及以上環保部門開展“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度,推動四川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宣講,動員宣傳排污許可工作的重要性。創新組建排污許可核發督促指導組,分片區、分行業將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的責任落實到人。
四是摸底核發“嚴”
全省對今年應發行業的企業清單進行了四次摸底調查,同時組織評估中心對上報清單開展核查,嚴格把關。12月初對市(州)上報的1284家清單內不予核發的28家企業,開展核查,對有疑問的7家進行現場確認。按照21市(州)、2017年已發14個重點行業全覆蓋的原則,組織評估中心嚴格開展全省排污許可證質量核查,完成60張證初查和32張證現場詳查工作并將發現問題通報市(州)進行整改。
五是培訓指導“實”
8—10月到廣元、巴中等部分市(州)對環保系統和企業申報人員開展技術培訓。組織省評估中心編印《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實用手冊》,并刻錄淀粉等6個行業培訓視頻光盤郵寄給21個市(州)。督促指導組成員每天通過平臺查看審核階段的排污許可證,發現問題后,主動提醒、及時指導,并于每周一召開排污許可工作例會,探討市(州)在核發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提出明確指導意見。同時,還建立了排污許可管理、交流兩個工作群,加強核發、填報咨詢交流,實時溝通、資源共享。
六是核發通報“緊”
11月1日,下發《四川省2018年6個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進展情況的通報》(川環辦函〔2018〕560號)。10—11月,省廳對核發進度滯后的阿壩、內江等8個市(州)開展現場督辦和指導,及時糾正部分市(州)環保部門政策把握不準、審核方法不當、審核效率偏低等問題。督促指導組成員實時關注負責地區的核發進度,了解核發滯后原因,主動溝通解決問題。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全省工作計劃,采取8月和9月月報、10月周報、11月日報方式進行調度,對推進不力、進度較慢地方以多種方式進行通報,層層傳導壓力。
下一步,四川省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排污許可工作計劃做到“應發盡發”,按照李干杰部長提出的“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要求,抓好排污許可證質量和證后監管,確保全面完成排污許可核發任務,鞏固推進排污許可工作。
二、吉林省
截止到2018年12月14日,吉林省完成了2018年度規定行業內所有符合發證條件工業企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吉林省發證過程中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開展廣泛宣傳
向各市州下發通知,明確核發行業和完成時限。省級、市級分別發布許可證核發公告,省級利用生態環境廳官網排污許可專欄,新聞媒體,報紙,自媒體等多種形勢,大造聲勢,強化企業主動申報意識。
二是突出業務培訓
吉林省先后兩次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在培訓人員上,不但針對環境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更重要的是突出對企業填報人員的培訓。在培訓方法上,摒棄了以往強行灌輸,被動學習的方式;采取先自學填報,后集中輔導,最后交流互動、解難答疑的全新模式。首先讓企業的環保專工自行學習行業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嘗試自行填寫本單位的排污許可相關信息,讓其在內容和形式上有一個初步的感性認識,并把遇到的問題和困難都記錄在冊,在部里專家授課的時候帶著問題去聽,并在課后與專家進行交流互動和解難答疑,提高了企業填報人員的理論和實踐水平。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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