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17 10:41
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
5.加強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
工作目標:到2020年,實現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監測全覆蓋,全省農村鄉鎮飲用水衛生監測全覆蓋。
工作重點: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監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用戶水龍頭出水的水質等飲用水安全狀況,實施從源頭到水龍頭的全過程控制,落實水源保護、工程建設、水質監測檢測“三同時”制度。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監測工作,建立定期監測機制,各地按照國家相關標準,結合本地水質本底狀況確定監測項目,對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每季度監測一次,全省農村飲水工程用戶水龍頭出水每年監測兩次。建立飲用水水質信息定期發布機制,建立統一的飲用水監測數據平臺,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排查整治
工作目標:到2020年,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飲用水水源地完成清理整治,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工作重點: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對可能影響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的化工、造紙、冶煉、制藥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養殖、排污口、違法建設項目、網箱養殖等風險源進行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制定清理方案,完成清理整治。對水質超標的水源,制定水質達標方案,開展水源污染整治。對水質確實難以達標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換、集中供水等措施,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參與)
三、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7.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
工作目標:到2020年,村莊保潔覆蓋面和垃圾處理率達到100%,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比例達35%以上,資源化利用比例達20%以上。
工作重點:按照城鄉一體、設施共享、經濟適用原則,以縣為責任主體,編制縣域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規劃和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科學配置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填埋場、處理廠、轉運站等綜合處理設施,統籌建設村莊垃圾收集點,完善村、戶收運系統。各地根據實際需求,按照每個自然村不少于1個以上垃圾收集點、1個以上保潔員標準配備。鼓勵開展農村垃圾源頭分類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行“分類收集、定點投放、分揀清運、回收利用”,配套建設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設施。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重點整治垃圾山、垃圾圍村、垃圾圍壩、工業污染“上山下鄉”。2019年底前完成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任務。(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工作目標: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3500個建制村的環境綜合整治任務,村莊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40%以上。
工作重點:按照高效耐用、簡便適用原則,以縣為單位,統籌規劃、連片建設城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優先推進16個水質改善型和水質維護型控制單元內共3628個行政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區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類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因地制宜采用多種方式和工藝處理農村生活污水,加快在茂名市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藝示范基地。推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對城鎮周邊的村莊、漁村、漁港生活污水優先納入城鎮污水系統統一處理;人口規模較大的村莊優先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人口規模較小、邊遠山區的農村采用小型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加強改廁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銜接,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2020年底前,自然村基本實現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實現人畜分離、家畜集中圈養。(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保障農村污染治理設施長效運行
工作目標:到2020年,建立經費穩定、職責明確、污染治理設施良好運行的長效管護機制。
工作重點: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管理辦法,通過委托第三方運營、組建專業化物業管理公司、納入城鎮環衛運轉體系、責成縣級有關部門或所轄鄉鎮(村)負責運營等模式,明確設施管理主體,建立資金保障機制,加強管護隊伍建設,建立監督管理機制,確保設施“建成一個、運行一個、見效一個”,保障已建成的農村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有條件的地區加快建立農村垃圾、污水處理市場化、產業化運行機制。開展經常性的排查,對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應通報批評或約談相關負責人。對新建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及運行維護資金沒有保障的,不得安排資金和項目。(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著力解決養殖業污染
10.推進畜禽養殖生產清潔化和產業模式生態化
工作目標: 推進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標準化示范創建升級,到2020年,建設完成一批種養業有機結合、循環發展試點。
工作重點:調整優化生豬養殖布局,修訂《廣東省生豬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布局》,積極引導畜牧業從珠三角地區和水源地、水網地區向山區、農區轉移開展現代化美麗牧場創建活動。推進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推廣節水、節料等清潔養殖工藝和干清糞、微生物發酵等實用技術,實現源頭減量,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嚴厲打擊生產企業違法違規使用獸用抗菌藥物的行為。積極發展生態循環畜牧業,各地級以上市應組織編制種養循環發展規劃,引導養殖場采用節水養殖模式,鼓勵糞肥還田利用,推進種養循環發展,促進畜牧業生產全過程綠色節能。在梅州、江門、茂名、肇慶、湛江、潮州等市選擇部分生豬調出大縣優先開展種養業有機結合、循環發展試點。(省農業農村廳牽頭)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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