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03 14:24
來源:臨沂市政府
日前,山東臨沂印發《臨沂市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詳情如下:
臨沂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臨沂市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
臨政字〔2018〕183 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臨沂商城管委會,臨沂蒙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臨沂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各縣級事業單位,各高等院校:
現將《臨沂市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 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11 月 1 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臨沂市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 年)
一、存在問題
全市危險廢物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較晚,當前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危險廢物處理能力和實際需求之間有較大差距。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種類多、分布廣,但處置方式相對單一,物化處置項目尚未建成,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不高,煤焦油、金屬表面酸(堿)洗處理污泥、廢包裝桶、高濃度廢鹽等部分危險廢物無利用處置能力。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不足,目前臨港區臨沂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項目、臨沂市臨沭工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一期項目投入運行,郯城縣、沂水縣 2 個集中處置項目及蘭陵縣、費縣 2 個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尚未建成投運,短期內無法滿足全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需求。 二是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小、種類少、分布散的小微企業數量多,危險廢物收集轉運、體系不健全。部分企業危險廢物長期貯存,存在環境安全隱患。部分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特別是企業建設的自行利用處置設施運營水平、規范化管理水平不高。部分鄉鎮衛生院、村級衛生室、個體診所等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不到位,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不健全。 三是社會層面對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重視不夠,重氣、重水、輕渣現象較為突出,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力量薄弱,非法轉移、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仍時有發生。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及視察山東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實施國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突出“源頭控制、安全處置、防范風險”三個環節,加快實施“十三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強化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管理,全面提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水平,努力實現全部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目標。
(二)主要目標。到 2020 年,全市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體系,危險廢物綜合處置能力與危險廢物產生種類、數量基本匹配,力爭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全部納入集中處置,基本實現全市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環境監管能力明顯提升,到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別不低于 85%、87%、90%,非法轉移、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危險廢物源頭控制。
按照《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2016 年版)》要求,引導企業使用低毒低害和無毒無害原料,促進企業從源頭削減或避免危險廢物產生。(市經信委、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以下任務措施均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不再一一列出)對以危險廢物為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危險廢物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提出并實施減少危險廢物的使用、產生和資源化利用的方案。對轄區內危險廢物長期貯存不處置、處置難度大、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突出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的縣區,嚴格控制產生危險廢物的項目建設。(市環保局牽頭)不斷加強醫療廢物源頭管理,嚴格落實醫療廢物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與暫時貯存過程中的規范化管理。(市衛生計生委牽頭)不斷加強工業企業危險廢物(市環保局牽頭)、社會化各類檢測機構(市質監局牽頭)、科研院所和學校實驗室危險廢物(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牽頭)、機動車維修廢物(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農藥廢棄包裝物(市農業局牽頭)等危險廢物源頭管理,嚴格落實各項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確保各類危險廢物管理規范。2018年 12 月底前,市衛生計生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交通運輸局、農業局按照牽頭職責分別制定加強危險廢物源頭管控落實工作方案。針對垃圾焚燒飛灰、廢礦物油、電鍍污泥、廢鉛蓄電池、含鉻污泥、醫療廢物等危險廢物的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優先采用列入《2017 年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領域)》的污染控制技術。(市環保局牽頭)
(二)著力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
1、加快清理危險廢物存量。針對電解鋁電解槽維修廢渣、煤焦油、醫藥廢物、高濃度含鹽廢物、金屬表面處理污泥、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長期大量貯存的危險廢物,建立管理臺賬,督促各縣區加快清理進度。對貯存危險廢物 100 噸(含)以上、貯存設施不符合規范、貯存量飽和或超限的、貯存的危險廢物在市內無相應利用處置能力等 4 類企業,要根據貯存條件、危險廢物特性、轄區利用處置能力等因素,制定實施存量清理方案;對于危險廢物貯存時間超過 1 年、貯存設施不符合環保要求、貯存量飽和或超限的產廢企業以及收集的危險廢物貯存時間超過 1 年的危險廢物經營業,要將其列入重點監控名單,督促其倒排工作計劃,實行“掛單銷號”,按要求完善貯存場所,切實推動貯存危險廢物的利用處置,防范環境風險。到 2018 年年底,所有電解鋁電解槽維修廢渣、煤焦油、醫藥廢物、高濃度含鹽廢物、金屬表面處理污泥、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危險廢物得到規范貯存。加快推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到 2019年年底,基本消除危險廢物長期貯存環境風險。 (市環保局牽頭)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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