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16 14:16
來源:德州市政府
中國固廢網獲悉,日前山東德州市政府發布了《德州市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體系,處置能力與危險廢物產生種類和數量基本匹配,力爭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全部納入集中處置,基本實現全市危險廢物的安全處置。《方案》明確,德州市將推進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納入當地公共基礎設施統籌建設,合理布局建設集中處置設施。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于5000噸的企業,以及園區內所有企業危險廢物年產生量之和大于1萬噸的化工園區,應配套建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
另外,德州市還將開展打擊“洋垃圾”走私專項行動,根據國家要求,2018年12月31日起,禁止進口廢五金、廢船、廢汽車壓件、冶煉渣、工業來源廢塑料等16種固體廢物;2019年12月31日起,禁止進口不銹鋼廢碎料、鈦廢碎料、木廢碎料等16種固體廢物。到2019年底前,逐步停止進口國內資源可以替代的固體廢物。
具體內容如下:
德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德州市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 作戰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現將《德州市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德州市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
一、面臨的問題
我市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種類多、分布范圍廣,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部分種類的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等問題逐漸凸顯,成為我市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短板之一。總體來看,我市危險廢物處置方式相對單一,目前僅有5家危險廢物單項
處置企業,僅能夠利用處置單一種類的危險廢物,廢包裝桶、高濃度廢鹽等部分危險廢物無利用處置能力。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全市投入運行的危廢綜合處置中心只有1家,小微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得不到全部收集處置、部分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長期貯存,存在環境安全隱患。部分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運營水平不高,規范化管理水平不高。我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接近滿負荷運行,亟需擴能和提標改造。鄉村衛生院、衛生室、診所等產生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不健全,不能實現集中處置。部分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存在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不規范、危險廢物處置不規范等問題。社會層面對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重視不夠,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力量薄弱,非法轉移、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仍時有發生。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全國生態環境保護會議及視察山東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實施國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突出“源頭控制、安全處置、防范風險”三個環節,加快實施“十三五”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強化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管理,全面提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水平,努力實現全部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目標。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市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體系,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布局趨于合理,處置能力與危險廢物產生種類和數量基本匹配,力爭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全部納入集中處置,基本實現全市危險廢物的安全處置。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環境監管能力明顯提升,到2018、2019、2020年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別不低于85%、87%、90%。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危險廢物源頭控制。按照《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2016年版)》要求,引導企業使用低毒低害和無毒無害原料,促進企業從源頭削減或避免危險廢物產生。(市經信委、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任務措施均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對以危險廢物為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危險廢物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提出并實施減少危險廢物的使用、產生和資源化利用的方案。對轄區內危險廢物長期貯存不處置、危險廢物管理存在突出問題且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的縣市區,嚴格控制產生危險廢物的項目建設。(市環保局牽頭)不斷加強醫療廢物源頭管理,嚴格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與暫時貯存過程中的防護管理。(市衛計委牽頭)針對垃圾焚燒飛灰、廢礦物油、電鍍污泥、廢鉛酸蓄電池、鉻渣、醫療廢物等危險廢物的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處理單位應優先采用列入《2017年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領域)》的污染控制技術。(市環保局牽頭)
(二)著力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
1.加快清理危險廢物存量。針對高濃度廢鹽、電鍍污泥等長期大量貯存的危險廢物,建立管理臺賬,督促各有關縣市區加快清理進度。對貯存危險廢物100噸以上、貯存設施不符合規范、貯存量飽和或超限的、貯存的危險廢物在我市無相應處置能力等4類企業,要根據貯存條件、危險廢物特性、轄區處置能力等因素,制定實施存量清理方案;對于危險廢物貯存時間超過1年、貯存設施不符合環保要求、貯存量飽和或超限的產廢企業以及收集的危險廢物貯存時間超過1年的危險廢物經營企業,要將其列入重點監控名單,督促其倒排工作計劃,實行“掛單銷號”,按要求完善貯存場所,切實推動貯存危險廢物的處置,防范環境風險。到2018年底,所有高濃度廢鹽、電鍍污泥得到規范貯存。到2019年底,基本消除危險廢物貯存環境風險。(市環保局牽頭)
2.推進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優化處置能力配置,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納入當地公共基礎設施統籌建設,合理布局建設集中處置設施。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于5000噸的企業,以及園區內所有企業危險廢物年產生量之和大于1萬噸的化工園區,應配套建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支持其他有條件的化工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鼓勵產生量大、種類單一的企業和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預處理和處置設施。鼓勵危險廢物產生量較大的企業自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或處置設施,并提供對外經營服務。鼓勵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市環保局牽頭)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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