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08 14:40
來源:中國固廢網
(三)推進醫療廢物城鄉一體化處置。
1.加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建設。各市負責組織對本轄區醫療廢物產生、處置情況摸底調查,科學預測醫療廢物增長量,合理規劃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對建成投運時間較早、工藝技術水平較低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及其配套設施,全面實施技術改造,2019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務。強化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監管,促進處置設施污染物達標排放。(省環保廳牽頭)濟南、青島要加快市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建設。距離市級醫療廢物處置中心較遠、轉運不便且運輸成本較高的縣(市、區),應結合本地需求,合理布局建設縣級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加強處置能力儲備和預案管理,確保形成持續穩定的處置能力。2018年年底前,各市通過新建、改建、擴建等方式,形成覆蓋城鄉、滿足需求、持續穩定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各級政府負責)
2.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處置體系。建立城鄉一體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完善醫療廢物分類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醫療廢物分類管理、專用包裝、集中貯存要求,加強收集、轉運設施設備配套,因地制宜推行以處置企業為主體的農村醫療廢物收集轉運工作模式,到2020年,力爭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全部納入集中處置。(省環保廳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等按職責配合)全面落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將醫療衛生機構向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納入醫療服務成本,減輕醫療衛生機構尤其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擔。(省物價局牽頭)
(四)持續強化進口固體廢物管理。
1.開展打擊“洋垃圾”走私專項行動。根據國家分批分類調整的進口固體廢物管理目錄,自2018年12月31日起,禁止進口廢五金類、廢船、廢汽車壓件、冶煉渣、工業來源廢塑料等16種固體廢物;自2019年12月31日起,禁止進口不銹鋼廢碎料、鈦廢碎料、木廢碎料等16種固體廢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進口國內資源可以替代的固體廢物。強化進口固體廢物原料檢驗檢疫,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嚴防環保項目不合格的廢物原料入境。持續開展打擊固體廢物走私專項行動,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洋垃圾”,堅決予以退運、銷毀或無害化處置。推進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嚴格固體廢物進口和后續監管,對無牌無照、非法經營、儲存“洋垃圾”的店鋪、窩點,進行集中清理整治。對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許可證、非法轉讓許可證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依法依規撤銷進口許可證。(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環保廳牽頭)
2.強化進口廢物加工利用監管。從嚴控制進口廢物數量,對進口量較大的市,從嚴從緊把控,壓減固體廢物進口數量。開展對進口加工利用企業和固體廢物集散地執法行動,嚴厲查處倒賣、非法加工利用進口固體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始終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強化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監管,加強對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的批建、“三同時”制度執行、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和污染物排放、危險廢物管理臺賬等情況的現場檢查,及時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牽頭)
(五)提升危險廢物處置全過程監管能力。
1.完善危險廢物收集體系。推動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專業化、規模化,鼓勵危險廢物綜合性處置單位建設區域性收集網絡、貯存設施。加強涉重金屬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置,鼓勵生產或經營企業建立廢鉛酸蓄電池、廢棄熒光燈、廢鎳鎘電池等回收網絡,支持分類回收處理。建立機動車拆解維修、檢測實驗室等特種行業危險廢物的收集體系。(省環保廳牽頭)
2.加強危險廢物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等全過程監管體系。依托“互聯網+”,完善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加強危險廢物流向監控。結合監管網絡平臺建設,借助物聯網、衛星遙感等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能定位、能查詢、能跟蹤、能預警、能考核”的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信息數據庫,提升危險廢物風險防控水平。推動與交通主管部門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2020年年底前,健全完善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管理計劃和應急預案備案、轉移聯單、經營單位經營記錄、日常管理等信息化管理。鼓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和改造力度,采用技術成熟、運行穩定、經濟合理的新技術,提高現有設施的處置運營水平。建立危險廢物應急處置區域合作協調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省環保廳牽頭)
3.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針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采取資料審查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檢查處置設施運行狀況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等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企業限期整改,對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依法處罰,對發現的非固廢問題及時移交相應管理部門、單位,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牽頭)
圍繞提升涉危險廢物企業管理水平,合理設置指標體系,實行省、市、縣規范化管理分級評估。縣級環保部門對轄區內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檢查評估;市級環保部門對縣級環保部門進行評估,對產廢單位抽查評估,對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評估;省級環保部門對市級環保部門進行評估,對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進行抽查評估,對各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情況進行抽查。省環保部門每年3月底前公開上一年度評估結果,視情況予以通報表揚、通報批評、掛牌督辦、約談等,敦促各地、各部門壓實監管責任。(省環保廳牽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解決危險廢物突出環境問題放在各項工作的重要位置,履職盡責,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靠上抓,層層抓落實。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落實方案,細化各項任務到地區、到年度、到行業、到企業。建立健全調度、檢查、督辦、通報制度,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措施清單、時限清單,完善工作臺賬,從嚴從速從實整改。省環保部門要對本方案的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定期調度、匯總、上報,并通報各市和相關部門。
(二)加大投入力度。堅持政府引導、市場為主的原則,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推動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加大對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的投入。充分運用價格杠桿推動危險廢物規范化處置,適時修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積極落實國家對危險廢物的綜合利用和處置費的優惠政策,對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進度較快的市繼續實行“以獎代補”。(省環保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牽頭)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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