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29 15:18
來源:財政部網站
近日,《財政部貫徹落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出臺,其中,意見中提出大力支持鄉村綠色發展,支持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支持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
財政部貫徹落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財辦〔2018〕34號
部機關有關司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精神,現就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作用,支持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出以下意見。
一、準確把握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各級財政部門要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圍繞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總目標和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總方針,與《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相銜接,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擔當作為,銳意改革創新,扎實苦干實干,著力構建完善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確保投入保障到位、政策落實到位、機制創新到位、監督管理到位、職能發揮到位,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堅持走中國特色鄉村振興之路。要堅持優先發展、壓實責任,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明確和強化各級政府“三農”投入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推動責任落實,促進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要堅持綜合施策、系統推進,與黨的十九大確定的其他戰略協同推進,與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緊密銜接,協調推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要堅持改革創新、激發活力,鼓勵基層解放思想、大膽實踐,支持探索形成一系列各具特色的鄉村振興模式和經驗。要堅持績效導向、加強管理,將財政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與支持鄉村振興工作的實際成效緊密結合起來,與提升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緊密結合起來,努力使財政資金發揮出最大效益,不斷推動鄉村振興取得新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多元投入保障制度
1、完善農業農村投入優先保障機制。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創新投融資機制,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確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總量持續增加,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政府投資繼續向農業農村領域傾斜,加大對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力度。落實涉農稅費減免政策,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加大鄉村振興投入。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科學評估財政收支狀況、集體經濟實力和群眾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投資規模、籌資渠道、負債水平,合理設定階段性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預算司、農業司、經建司、稅政司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創新鄉村振興多渠道資金籌集機制。一是拓寬資金籌集渠道。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解決土地出讓收益長期以來“取之于農、用之于城”問題的重要指示,配合有關部門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分階段逐步提高用于農業農村的投入比例。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政策,加強資金收支管理,將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全部用于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二是推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落實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積極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激發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內生動力。健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推動農業信貸擔保服務網絡向市縣延伸,支持地方農業信貸擔保機構降低擔保門檻、擴大擔保覆蓋面,切實增強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貸款的可得性,著力解決新型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積極發揮農業領域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嚴格基金設立,規范基金管理,加強基金監督,推動基金政策性定位與市場化運作有機融合。三是鼓勵地方政府在法定債務限額內發行一般債券用于支持鄉村振興、脫貧攻堅領域的公益性項目。堅持疏堵結合、防范風險,既開好“前門”,將地方政府債務資金優先用于支持鄉村振興等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點領域,又嚴堵“后門”,不得借鄉村振興之名違法違規變相舉債。四是創新財政涉農資金使用方式。在規范運作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因地制宜推行一事一議、以獎代補、先建后補、貸款貼息等,探索在農業農村領域有穩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推廣PPP模式的實施路徑和機制。(農業司、綜合司、金融司、預算司、國庫司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構建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落實《國務院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意見》(國發〔2017〕54號)部署,組織開展改革督察,加強跟蹤調研和指導,抓好改革任務落實。一是適應新一輪機構改革總體部署,深入推動相關涉農資金源頭整合。進一步理順資金項目管理職責,加快實現農業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農田水利建設等項目資金歸口管理和統籌使用。二是落實完善“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機制。與資金同步下達任務清單,合理劃分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進一步明確劃分依據,提高任務清單制定的科學性。推動建立省級以下任務清單落實機制,及時按要求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優先保障約束性任務落實,結合實際加強指導性任務與相關規劃或實施方案的銜接。脫貧攻堅期內,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繼續按照相關規定實施。三是加快支農支出執行進度。積極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強執行情況跟蹤分析,狠抓涉農資金執行管理,減少執行中新增的沉淀資金,切實提高資金支出效率。(農業司、預算司、經建司、國庫司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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