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20 10:22
來源:中國固廢網
近日,福建省龍巖市長汀縣生活垃圾環衛一體化PPP項目啟動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供應商前來報名參加。項目預算為2.8億元,年度運營費用約1750萬元/年,包括城區道路清掃保潔、城區垃圾收運、城區公廁保潔、城區“牛皮癬”清理、城區垃圾智能分類和垃圾轉運等部分。具體詳情如下:
長汀縣城鄉生活垃圾環衛一體化PPP項目資格預審公告
(招標編號:FJTP-00091818010921)
1.招標說明
根據長汀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5次)精神,長汀縣人民政府決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實施長汀縣城鄉生活垃圾環衛一體化服務項目,根據長汀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8次)精神,原則同意長汀縣城鄉生活垃圾環衛一體化PPP項目的實施方案。目前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長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本項目的實施機構、招標人及合同簽約主體,福建省招標采購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閩招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為本項目顧問咨詢(含招標代理)機構,對本項目的社會資本進行公開招標,現歡迎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社會資本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長汀縣城鄉生活垃圾環衛一體化PPP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
2.2 項目所在地:長汀縣
2.3 項目內容及范圍:
根據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測算服務費用總額約28000萬元,年度運營費用約1750萬元/年,包括城區道路清掃保潔、城區垃圾收運、城區公廁保潔、城區“牛皮癬”清理、城區垃圾智能分類和垃圾轉運等部分。
(1)城區道路清掃保潔:負責保潔面積約254.9萬平方米(含城區護欄清理長度約8695米)。負責保潔區域內的道路人機清掃保潔、路面沖刷、灑水降塵,果皮箱、環衛垃圾桶等環衛設施的清洗、保潔。
(2)城區垃圾收運:采用轉運和直運相結合的模式負責城區700個垃圾桶(100L垃圾桶600個、240L垃圾桶100個)的收運、城區10座垃圾中轉站(原19座城區地坑式垃圾站逐漸轉為垃圾收集點使用,納入本項目中轉站管理數量為10座)的轉運管理和垃圾中轉站的提標改造。
(3)城區公廁保潔:負責城區37座公廁(其中一類公廁13座、二類公廁17座、待建公廁7座)的日常清掃、清掏等保潔服務。
(4)城區“牛皮癬”清理:服務面積約5570平方米,主要包括確保道路路面和道路兩側2米以下建筑物立面保持干凈整潔、對服務范圍內設施上出現的亂張貼和亂涂畫情況進行及時的清除維護等。
(5)城區垃圾智能分類:擬在城區選擇1-2個條件適宜小區(服務覆蓋3000人口,約1000戶)導入“互聯網+垃圾智能分類”管理平臺,建設試點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清運、分類處置系統。通過大數據管理系統,隨時監控居民垃圾分類情況并實施通報,針對投放情況進行上門指導,提高居民投放正確率與參與率。
(6)垃圾轉運:主要為長汀縣17個鄉鎮中轉站的垃圾進行轉運。目前,各鄉鎮的垃圾清運處理方式保持現狀,待長汀縣垃圾終端處理方式(垃圾焚燒廠)建成后,再統一轉運至焚燒處理,具體實施時間由縣政府確認為準。建設全縣完善的“村收集、鎮運輸、縣處理”垃圾清運系統。同時,采用全密閉式的運輸方式,確保在垃圾運輸過程中無滴漏、無二次污染、降低垃圾清運成本。
注:項目合作范圍和內容以本項目實施機構最終確認的實測面積、服務內容和要求為準。
2.4 運作模式:本項目由政府方和社會資本共同組建項目公司來提供長汀縣城鄉生活垃圾環衛一體化服務,政府方照按環衛一體化的服務水平進行付費,具體如下:
(1)長汀縣人民政府授權長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為“縣執法局”)為實施機構,由其負責本項目的準備、采購、監管和移交等工作。
(2)長汀縣人民政府授權長汀縣騰飛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縣城投公司”)作為政府出資人代表,代政府履行出資義務。
(3)縣執法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定中標社會資本,并與社會資本簽署《投資合作協議》;
(4)縣執法局將現有的可運營的環衛、清運設施設備資產經清產核資、審核、評估后移交至縣城投公司,縣城投公司以實物資產出資入股(資產評估工作委托相關有資質評估公司實施,評估資產價值以審核為準);
(5)社會資本和縣城投公司簽署《股東協議》,并于項目所在地按照70%:30%的股權比例(具體比例以設備評估后的價值確定)在長汀縣合資成立項目公司;
(6)縣執法局和項目公司簽署《PPP項目合同》,由項目公司負責投融資、運營維護和移交等工作;
(7)項目公司在每個月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縣執法局提出支付申請,縣執法局根據垃圾轉運量及項目運維考核結果確定費用金額后向縣財政局申請費用,由縣財政局撥付款項給縣執法局,由其在支付時點前支付給項目公司;
(8)項目合作期結束后,項目公司將項目資產無償移交給長汀縣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2.5 項目合作期:本項目的合作期為16年。
2.6 人員安置
(1)項目公司應無條件聘用環衛處工人,采用“平穩過渡+競爭淘汰”方式,有效提高現有隊伍的服務水平。原則按《勞動合同法》重新簽訂不少于三年的勞動合同,項目公司有權通過人員考核機制確定人員續約。
(2)在原單位環衛工作年限累計達到10年或以上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應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善城鎮環衛工人工作生活條件促進環衛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的意見》的要求,項目公司確保目前在冊的且被項目公司聘用的職工基本待遇不降低,平均工資標準不得低于長汀縣最低工資水平的110%,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使環衛工人工資收入增長與當地經濟發展相匹配,按要求支付崗位津貼、加班費、高溫補貼等各項福利。
(4)項目公司按照國家和長汀縣有關法規政策要求,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環衛工人,環衛用工單位要按規定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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