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13 14:23
來源:贛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曹建林
在江西省率先實施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干部約談制度,出臺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創新環保司法和執法體制,探索成立生態綜合執法機構,以最嚴的制度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近年來,贛州在全力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中,聚焦重點難點問題,大膽探索、先行先試,不斷深化體制機制創新,努力打造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創新區,具有贛州特點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四梁八柱”不斷健全。
探索綜合執法,建設生態保護鐵軍
2016年4月,安遠縣組建起全省首支專門針對生態環境的綜合執法隊伍,并在此基礎上于2017年10月成立生態綜合執法局,截至目前,累計開展執法巡查642次,制止破壞生態環境行為512起,刑事立案9起,受理行政案件43起,行政處罰14人,協助森林公安局辦理刑事案件2起,取保候審3人,移送起訴2起;
2017年3月,會昌縣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成立,將全縣劃分為3個執法片區,堅持日常巡查,全面掌握全縣河流、庫區、礦山、畜禽養殖、主要污染源的分布情況,圍繞城鄉飲用水源保護、畜禽養殖關停拆遷整治、漁業資源保護、河流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破壞礦產資源行為、污染生態環境行為等開展專項行動;
2017年8月,大余縣組建生態綜合執法局,對亂砍濫伐、污染河流水庫等水體、無證采砂、破壞漁業資源、畜禽養殖污染、水土流失、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采礦等行為進行查處;
……
為破解生態執法領域職能交叉問題,創新生態執法機制,在生態執法力量、生態執法經費等方面“攏指成拳”,我市將林業、水利、環保、國土、礦管等部門執法力量進行有效整合,人員集中辦公,安遠、會昌等縣率先在全省成立了生態執法局,實行統一指揮、統一行政、統一管理,取得了顯著成效。與此同時,探索“檢察藍”護衛“生態綠”,以公益訴訟制度的頒布為契機,贛州在全省設區市檢察院率先設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將生態檢察工作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檢察各個環節,形成“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生態檢察工作模式,抓著“公益”這個牛鼻子,加強對生態環境的精準保護,主動引入恢復性司法理念,在依法辦案的同時,要求犯罪嫌疑人對破壞的林地進行補植復綠,實現司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強化環境執法監管,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 堅決打破一些地方“生態環境保護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的怪圈,讓制度長出“鋼牙利齒”,形成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不可越雷池一步”的剛性約束,著力解決大氣、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為人民群眾提供清新的空氣、干凈的飲水、安全的食品。下一步,贛州將深化生態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盡快全面完成縣級生態綜合執法機構組建,有效打通各生態要素彼此間的“關節”與“經脈”,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責任追究無縫對接,強化制度執行,讓制度成為剛性的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遏制各類破壞生態環境事件的發生,切實保護生態環境資源。
創新生態補償,維護生態系統穩定性
黨的十九大報告將“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列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生態補償制度是指為了維護生態系統穩定性,以防止生態環境破壞為目的,以生態環境產生或可能產生影響的生產、經營、開發活動為對象,以生態環境恢復為主要內容,以經濟調節為主要手段,以法律監督為保障條件的環境管理制度。
東江是珠三角地區的重要水源。2016年,江西、廣東兩省政府簽署了《東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協議》,建立了東江流域上下游橫向水環境補償機制,中央、江西省級財政已累計下達東江流域生態補償獎補資金8億元,支持贛州市東江源區推動首批33個生態環保項目建設,總投資7.65億元。試點實施一年多來,東江水質穩中向好,源區環境得到了綜合治理,體制機制不斷創新,跨區域合作局面有了新的突破。
生態補償達成共識后,贛州把東江流域生態補償工作作為贛南蘇區振興發展的重大政治責任和重要民生工程來抓,將東江流域生態補償項目納入國家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修復試點統一調度,列入2017年度市委書記領銜推進落實的重大改革項目。贛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在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等會議上多次研究部署東江流域生態補償工作,高位推動生態補償工作。東江源區各縣均成立了縣級生態補償工作領導小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在開展生態環境現狀調查和評估的基礎上,組織編制了《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實施方案》,針對東江源水質維穩壓力較大、生態環境較為脆弱、環境保護基礎設施滯后、流域環境監管能力不足等問題,規劃實施污染治理工程、生態修復工程、水源地保護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等五個方面的79個重點項目,總投資18.88億元。同時,自《江西省流域生態補償辦法》實施以來,我市2016年-2017年累計獲得省流域生態補償資金19.425億元。
創新方式,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建立資金獎懲機制。贛州市出臺了《贛州市東江流域生態補償資金暫行辦法》,在規范資金管理的同時,創新了資金分配方式,將補償資金分為三部分:一部分(80%)作為基本補償資金,按照因素法分配下達各流域縣;一部分(不超過2%)作為機制獎勵資金,用于獎勵建立上下游達標流域上游縣;其余部分作為績效獎勵資金,根據各流域縣水質達標情況進行分配,形成“能獎能扣、獎優罰劣”的獎懲機制。嚴格項目管理。出臺《贛州市東江流域生態補償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項目范圍、建設管理、竣工驗收和考核程序等,有效保證了生態補償項目建設質量和進度。加強各縣水質考核。為確保過境斷面水質達標,研究制定了《東江流域水質考核斷面監測方案》,在東江流域布設10個監測斷面,每月對pH值、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等23個指標進行監測。
試點項目實施以來,東江跨省界斷面水質均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標準要求,氨氮、總磷等主要污染物指標逐步下降,東江源水質明顯改善。今后,贛州將進一步健全體制機制,加強資金績效考核,強化治理措施,加強交流溝通,切實保護好東江源頭。
編輯: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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