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22 11:08
來源:南通市人民政府
完善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實施《南通市特色田園鄉村建設實施方案》,“十三五”期間培育建設20個左右特色田園鄉村試點村,其中2018年、2019年各10個。在省級、市級試點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引領和推動面上工作開展,形成一批體現南通特色、代表南通水平的特色田園鄉村。鞏固和完善農村環境長效管理體制機制,在進一步完善“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城鄉統籌生活垃圾處理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實施《南通市治理黑臭水體專項實施方案》,以村莊小型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為重點,各縣(市)、區依據農村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做好設施建設與運行管護工作。加快推進農村“廁所革命”,以消除舊廁和敞口糞坑為重點,將農村改廁納入村莊環境整治內容。到2020年,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普及率達到96%。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質檢測,開展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實現水廠和鄉鎮水質監測全覆蓋。開展村莊綠化行動,推進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庭院以及公共活動空間的綠化。積極開展生態文明示范村鎮建設、特色田園鄉村創建。
推進農村河渠塘壩綜合整治。實施農村清潔河道行動,開展截污治污、水系連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道保潔,建設生態型河渠塘壩,整鄉整村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創建水美鄉村。繼續落實農村河道的長效管理機制,推行農村河道輪浚機制。
嚴控農業面源污染。加快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推進農業清潔生產,提高秸稈、廢棄農膜、畜禽養殖糞便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利用水平,積極宣傳,增強主動回收殘膜保護耕地的意識,改進經營模式,推廣易降解替代技術,科學減少農膜使用,實現農膜科學使用和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到2020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推動建立農村有機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三級網絡體系,探索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機制。加強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專業化統防統治。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開展化肥、農藥減量利用和有機肥替代利用,加大測土配方施肥推廣力度,引導科學合理施肥施藥。到2019年,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62%以上。到2020年,化肥施用量較2015年削減5%,農藥施用量確保實現零增長。加大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到2020年全市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治理率達到90%。科學合理調整水產養殖空間,因地制宜確定水產養殖宜養區、限養區、禁養區。強化水產養殖業污染管控,開展池塘標準化改造,推廣養殖用水循環使用、廢水處理等技術,積極推廣人工配合飼料,加強養殖投入品管理,到2020年,對全市百畝以上集中連片淡水養殖池塘全部進行標準化改造,全市池塘工業化養殖推廣面積達到水槽面積2.6萬平方米、對應池塘面積2000畝左右。
七、進一步完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堅持預防、預警為主,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優化產業布局,完善預案體系,加強聯防聯動,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和保障能力,實施全過程管控,有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
(一)嚴格環境風險源頭防控
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強化企業環境風險評估,2018年底前,完成沿江石化、化工、醫藥、危化品和石油類倉儲等重點企業環境風險評估,建立全市重點環境風險企業數據庫,到2018年實現企業環境風險源全部入庫。開展縣(市)、區級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劃定高風險區域,從嚴實施環境風險防控措施。開展化工園區環境風險評估,穩控突發環境事件。
推進企業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從企業環境應急管理機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識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監測預警機制建設、環境應急防控措施、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環境應急演練、環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等八個方面對較大及以上等級重點環境風險企業開展查改工作。到2020年較大及以上等級環境風險企業“八查八改”基本實現全覆蓋。
加強工業園區環境風險管控。實施技術、工藝、設備等生態化、循環化改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業向園區集中,按要求設置生態隔離帶,建設相應的防護工程。強化園區規范化管理,依法同步開展規劃環評工作,建設專業化、清潔化綠色園區。積極開展重點化工園區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體系示范建設。實施“江海聯動”,推動沿江綠色化工企業搬遷進入沿海化工園區。
優化沿江企業和碼頭布局。嚴格按照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加強分類指導,確定工業發展方向和開發強度,優化產業布局和規模,沿江地區不再新布局石化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重點區域新建工業類和污染類項目,現有高風險企業實施限期治理。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及緩沖區內禁止新建碼頭工程,逐步拆除已有的各類生產設施以及危化品、石油類泊位。嚴禁新增危化品碼頭,加大長江沿岸現有危化品碼頭和儲罐的清理整頓力度,加強沿江危化品碼頭運行管理。
(二)強化環境應急聯動
加強環境應急預案管理。按照環保部《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存在環境風險企業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編制、評估和備案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名錄,力爭到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企業預案備案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沿江沿岸化工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及備案。開展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2018年底前,完成地級及以上政府預案修編,完善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并實施動態管理。
推進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加強危化品和危險廢物運輸安全管理,研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管理體制和應急處置技術。以聯合培訓演練、簽訂應急聯動協議等多種手段,加強公安、消防、水利、交通運輸、安監、海事、環境保護等部門間的應急聯動,提高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和協同處置能力。
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監控預警與應急平臺。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建立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加強信息公開。建設環境應急管理平臺,進一步規范日常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為應急處置提供科學決策。建立和整合轄區內企業環境風險源、環境應急處置方式、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以及重要環境敏感點位置等情況,提升應急管理和處置效能。
編輯: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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