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22 15:43
來源:湖北省環保廳
附件:1.產業園區清單式管理工作成果框架要求
2.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成果圖件要求
湖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8年3月7日
附件1
產業園區清單式管理工作成果框架要求
一、規劃分析工作成果內容
主要包括產業園區發展現狀、產業園區規劃概況、規劃協調性分析三部分內容。
(一)產業園區發展現狀:包括產業園區級別、性質、設立時間、范圍和面積;現狀主導產業、產業及用地規模、產業結構、布局、配套環保基礎設施等現狀。
(二)產業園區規劃概況:包括規劃范圍、面積、發展定位、規劃規模(包括人口、建設用地、產業等規模)、規劃結構(包括產業和用地等結構)、規劃布局、規劃產業等;污水處理、固廢處置、集中供熱等環保基礎設施規模、布局、服務范圍等規劃內容。對修編產業園區規劃,還包括上輪規劃與修編規劃在發展定位、規模、產業結構、布局等方面的主要差異。
(三)規劃協調性分析成果:包括產業園區規劃與相關法律、法規、規劃等在環境目標、空間布局、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等方面存在沖突及其規劃內容。
二、環境現狀調查工作成果內容
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現狀、環境質量現狀、資源和環境利用水平、環保基礎設施現狀、規劃實施的主要資源環境制約因素、既有環境問題及解決方案六部分內容。
(一)污染物排放現狀:包括規劃基準年園區內常規及特征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量,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廢及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及排放量。其中,大氣污染物排放現狀包括高架源、低架源排放量;對以第三產業為主導的產業園區,還應包括工業源、生活源、交通運輸源的大氣污染物現狀排放量。
(二)環境質量現狀:包括與產業園區相關的國控、省控監測斷面(站點)水環境、大氣環境質量現狀達標情況,或園區自動監測站例行的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土壤環境質量現狀,及監測斷面(站點)環境質量超標因子、超標程度及超標原因。
(三)資源、環境利用水平:包括規劃基準年產業園區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及污染排放強度。
(四)環保基礎設施現狀:包括產業園區及依托的區域污水集中處理、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處置、集中供熱、集中供氣等設施的布局、規模、處理能力、處理工藝及運行效率等。
(五)規劃實施的主要資源環境制約因素:包括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區劃等對產業園區功能定位的限制性規定和要求,區域環境現狀、環境質量、生態功能與環境目標間的差距,規劃實施潛在的環境風險與區域生態環境安全、人居環境安全之間的沖突等。
(六)既有環境問題及解決方案:包括園區產業結構性污染、布局性環境風險等既有環境問題及其解決方案。如針對區域性或園區產業結構性污染造成的環境質量現狀超標的,還應包括零方案(規劃未實施)的情況下,區域及園區擬采取的環境污染治理或污染物削減方案(規劃或計劃)名稱、污染物削減總量及其來源,環境質量改善情況及達相應環境功能區要求、區域規劃環境目標情況。
三、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工作成果內容
主要包括規劃開發強度分析成果、規劃實施的環境影響分析成果、資源環境承載力分析成果三部分內容
(一)規劃開發強度分析成果:包括不同規劃期產業園區水資源等關鍵性資源需求量,大氣、水環境主要污染因子及固廢類型,大氣、水污染物排放量及各類固廢產生量。
(二)規劃實施的環境影響分析成果:包括規劃實施后,區域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土壤環境質量的變化趨勢,及達到環境功能區要求和規劃環境目標情況;規劃實施對生態保護紅線及其他環境敏感區的影響方式、影響途徑及影響程度。其中,水環境影響分析成果應包括園區內或依托的區域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對水環境的影響;大氣環境影響分析成果應包括高架源、低架源及交通運輸體系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影響;涉重產業園區包括重金屬排放對土壤環境的累積影響。
對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化工石化等園區,或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排放的產業園區,包括環境風險事故類型、環境風險事故影響區域范圍、面積、人口分布及人口規模;對涉及生態脆弱區域或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產業園區,包括生態風險類型、生態風險損害范圍。
(三)資源環境承載力分析成果:水資源承載力分析成果包括區域可供水量、區域“三生”需水量(指生產、生活、生態需水)、環境敏感目標生態需水量、產業園區用水總量上限及工業用水總量上限等水資源利用上限。
土地資源承載力分析成果包括可利用土地資源總量、需保護的生態空間面積及范圍,及產業園區土地資源、建設用地及工業用地總量上限等土地資源利用上限。
水、大氣環境容量分析成果包括主要常規大氣、水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物排放的總量控制上限。對環境質量現狀達標區域,包括基于增產減污為原則提出的等量替代方案,污染物削減量及其來源;對環境質量現狀超標區域,包括基于現有污染源存量減排和規劃污染源增量控制思路提出的園區倍量替代等污染物削減量及來源,存量源污染物削減量及來源;對以第三產業為主導的產業園區,包括工業源、生活源、交通運輸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
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設施支撐能力分析成果,包括區域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總規模及安全處置余量、園區危險廢物管控總量限值。
四、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成果清單
主要包括生態空間清單、環境質量底線清單、資源利用上限清單、環境準入負面清單、規劃優化調整建議清單、跟蹤評價建議清單六部分內容。
(一)生態空間清單:包括禁止、限制建設區范圍、邊界及其包含的空間單元等生態空間;禁止建設區管制要求及限制建設區用途管制清單。生態空間清單見表1。
注:依法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為禁止建設區;生態用地中對于維持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生活空間環境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的其他區域,及生態保護紅線外一定范圍緩沖區為限制建設區。
(二)環境質量底線清單:包括水環境、大氣環境、土壤環境質量目標和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見表2和表3。
編輯:劉影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