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12 10:16
來源:路透社 化工707
“兩會”期間,機構改革又有進展。
路透社報道,中國計劃設立能源部,不過能源部長人選還不清楚。這是1993年能源部撤銷后,時隔25年再次設立能源部。目前的國家能源局2008年成立,隸屬國家發改委,2013年和電監會重組。
國家能源局現任局長努爾.白克力,是目前國家發改委排名第二的副主任。
四位與中國領導層有聯系的消息人士本周表示,中國計劃設立能源部,監管龐大的石油、天然氣、煤炭和電力行業,這是政府機構改革計劃的一部分,旨在提高決策效率。
新設立的這個部將取代現有的國家能源局(NEA)。能源局于10年前設立,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下屬單位。
消息人士稱,能源部將不再隸屬于發改委,將負責目前分散在很多政府部門中的能源相關職能。
全國人大會議下周二將聽取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還不清楚改革細節是否會立即公布。
另外四位消息人士稱,預計中國還將改革金融監管機構,可能會合并不同機構,以增強金融風險控制能力。
能源局未予置評,發改委沒有回應置評請求。
不清楚新設立的能源部部長人選。目前努爾·白克力擔任能源局局長和發改委副主任。
此前的2月底,無所不能已就預計到來的機構改革中,能源監管職能的調整做過分析,現在將一些背景列在下面。
能源部門的重組和職能調整,一直不斷,最近的一次是十九大報告,涉及資源的這樣表述:“設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統一行使監管城鄉各類污染排放和行政執法職責。”
能源監管機制未定型
關于組建大能源部一直有所傳聞。2013年機構重組時,就有將涉及能源價格、礦權、行業管理上下游職能整合成大能源部的說法,最終只是將電監會和能源局重組,依舊維持副部級。
目前部委設置中,能源局主要負責行業監管、規劃,油氣資源礦權歸國土部,價格、體改歸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體改司、產業司等,能源產品流通、進出口在商務部,后端排放、節能歸口環保部、工信部,國資委對能源央企進行監督管理,有關技術研發的還涉及到科技部以及其它部門。未來要在生態文明建設下,理順能源供需、價格、進出口、礦權、節能、污染排放等錯綜復雜的關系,還需要相應調整。
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消息一出,國家能源局與國土部礦產開發重組成能源部的說法也再次出現,傳聞還涉及到國土部和環保部的重組,但目前并不明晰。生態文明是十八大以來的提法,也持續出現在政策文件中,目前沒有一個部委的職能專注在大生態領域。
現在的國家能源局,2013年機構改革時由電監會和能源局重組而來。2013年前的國家能源局,是2008年整合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和原國防科工委的核電管理職能成立的。2013年以來,國務院推行簡政放權,項目審批紛紛取消、下放,電改、油氣改革落地執行是廣為外界關注的政策變化。
2003年機構改革,成立了國家電監會,應對2002年啟動的電改,直至2013年和能源局重組,啟動新一輪電改。
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能源部門變化頗大,當時撤銷煤炭部、電力部等專業能源部門,組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集團。煤炭、油氣、石化工業由國家經貿委和國家計委管理,直至2003年成立電監會。
1993年能源部撤銷,重新組建煤炭工業部和電力部,直到1998年機構改革時撤銷,組建國家電力公司以及相關行業央企。
1988年行政體制改革,撤銷煤炭、石油、水利電力、核工業部,組建能源部,統管國家能源工業,是首次成立能源部,煤炭、石化工業歸入當時的國家經貿委。
更早之前的能源管理部門調整,主要是改革傳統機構設置,適應改革開放的形勢,如下:
1983年7月,石油工業部煉油廠分離,與化工部和紡織部的部分石化、化纖企業合并,組建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
1982年,石油工業部所屬海洋石油業務獨立,成立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1980年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負責管理石油、煤炭、電力三個部。由于國家能源委員會與國家計委職能交叉,兩年后的1982年能源委員會取消。
1979年撤銷水利水電部,成立電力部和水利部,統一調配電力供應。1982年,水利部與電力部合并為水利電力部。
1978年改革開放初期,撤銷石油化學工業部,分設化學工業部和石油工業部。
1975年撤銷燃料化學工業部,重新成立煤炭工業部,并組建石油化學工業部。
1970年,撤銷石油部、煤炭工業部、化學工業部,合并為燃料化學工業部。同年6月,將原煤炭工業部與地方雙重領導的煤炭企業下放地方。
1958年,撤銷各大區煤炭管理局、地質部石油地質局。合并水利部與電力工業部,成立水利電力部,此后經歷了管理權限調整。
1955年,燃料工業部被撤銷,成立煤炭部、石油工業部和電力工業部。
1949年~1955年,設燃料工業部,下設煤炭管理總局、電業管理總局、水力發電工程局、石油管理總局。
機構設置要突出生態文明
綜合觀之,能源管理部門的調整與經濟發展、中央地方權力劃分以及歷次政府機構改革同步。
改革開放至今40年,出現過數次大大小小的機構改革。有統計,主要的七次改革,幾乎都涉及能源。
第一次:1982年。這次改革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部的職數、年齡和文化結構,減少了副職;在精簡機構方面,國務院各部門從100個減為61個,人員編制從原來的5.1萬人減為3萬人。石油工業部將所屬海洋石油業務獨立,成立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專門負責海洋石油開發、對外合作。
第二次:1988年。國務院部委由45個減為41個,直屬機構從22個減為19個,非常設機構從75個減到44個。機構改革后,國務院人員編制比原來減少9700多人。撤銷煤炭部、電力部、化工部等,成立能源部,統管能源工業。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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