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01 15:44
來源:唐山市環保局
(62)未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園區,暫停審批或核準增加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2018年3月底前,完成園區內工業企業排查,污水排放標準達不到污水集中處理要求的,一律停產治理,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完成時限:長期]
(63)2018年3月底前,完成境內所有廢水直接排入外環境的工業企業排查,污水排放達不到行業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或《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排放標準的,一律停產治理,經驗收達標方可恢復生產。[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完成時限:長期]
(64)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則,逐河制定整治方案,實現清岸、還綠、納網、提標、增容。2018年6月底前,相關縣(市、區)完成不穩定達標河流整治方案并組織落實。[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6月底]
(65)陡河(石榴河)治理。
①完成河道內非法入河排污口、生活垃圾、畜禽養殖、池(坑)塘養魚等清理工程。(牽頭部門: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農牧局、市環境保護局,路南區、路北區、開平區、豐南區、古冶區黨委、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8月底)
②完成開平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網改造工程,將污水截留進入東郊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完成古冶區石榴河沿岸排污口整治工程。(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開平區、古冶區黨委、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8月底)
③完成東郊和北郊污水處理廠水質維穩改造項目,在確保出水水質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控制和減少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完成時限:2018年6月底)
④制定陡河環境用水調水計劃和實施方案。針對陡河枯水季節環境用水不足問題,制定環境用水調水計劃和實施方案,提高水體自凈能力。(牽頭部門: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完成時限:2018年3月底)
(66)還鄉河治理。
①完成河道內非法入河排污口、生活垃圾、畜禽養殖、坑塘養魚以及其它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的清理。(牽頭部門: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農牧局、市環境保護局,豐潤區、玉田縣黨委、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7月底)
②完成豐潤城區雨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工程,實現城區污水全部納入管網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完成豐潤區污水處理廠脫磷系統優化工程,總磷等主要污染物指標穩定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加強豐潤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排污單位監管,確保排水水質達到相關污水排放標準。(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豐潤區黨委、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8月底)
③完成還鄉河沿岸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建設,啟動還鄉河生態修復工程。(牽頭部門:市水務局,責任單位:豐潤區、玉田縣、遷西縣黨委、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6月底)
(67)環城水系(大南湖)治理。
①自2018年起,環城水系在引灤水源充足的條件下,定期調水、換水,滿足環城水系生態用水需求,調水費用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牽頭部門: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完成時限:長期)
②完成青龍河、李各莊河道內各類垃圾、私搭亂建、非法入河排污口的清理,取締環城水系周邊圍網放釣;青龍河、李各莊河以及大南湖區域內各類污水直排的生產經營活動一律停止營業,改善環城水系水質,嚴防黑臭水體出現。(牽頭部門:水務局,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路南區、路北區黨委、政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南湖生態城建設指揮部,完成時限:2018年4月15日前)
③完成大南湖流域水質改善方案的制定并啟動實施。(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路南區、路北區黨委、政府,南湖生態城建設指揮部,完成時限:2018年6月底)
④實施劉火新莊生活污水入網工程、李各莊河沿岸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工程、大南湖區域污水管網完善工程,實現青龍河、李各莊河和大南湖水域污水全部納入城市管網,無污水直排口;實施西郊污水處理廠水質維穩改造項目,在確保出水水質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控制和減少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路南區、路北區黨委、政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
(68)潘家口和大黑汀水庫治理。
①自2018年1月起,對潘家口和大黑汀水庫嚴格執行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措施,嚴格建設項目準入和審批,禁止向水庫直接或間接排放水污染物。(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遷西縣黨委、政府,完成時限:長期)
②制定完成潘家口和大黑汀水庫周邊區域生態保護與開發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遷西縣黨委、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6月底)
③強化飲用水源地保護。
(69)建立陡河水庫水環境安全調水會商機制,科學制定調水方案,確保調水水質安全。(牽頭部門:市水務局,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環境保護局,完成時限:2018年1月底)
(70)2018年2月底前,對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進行再排查,2018年10月底前對存在問題完成清理,逐個銷號清零。[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黨委、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0月底]
(71)完成陡河水庫周邊、輸水沿線河道兩側綠化工程,提高陡河水庫水土保持和生態凈化能力。[牽頭部門:市林業局,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黨委、政府,完成時限:2019年6月底]
(72)鄉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完成保護區劃分。[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黨委、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0月底]
(73)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建設物理或生態隔離防護設施,完成應急預案制定,建立保護區內風險源名錄及風險防控方案,并做好防范準備。[牽頭部門: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有關縣(市、區)黨委、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10月底]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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