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02 13:18
來源:貴州省發改委
(六)推行綜合服務模式。實施環保領域供給側改革,對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區域和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等領域,推廣基于環境績效的綜合性整體解決方案、區域綜合服務模式。推動政府由購買單一治理項目服務向購買整體環境質量改善服務方式轉變。鼓勵企業為流域、城鎮、園區、大型企業等提供定制化的綜合性整體解決方案。在生態保護領域,探索實施政府購買必要的設施運行、維修養護、監測等服務。發展環境風險與損害評價、綠色認證、生態環境修復、排污權交易、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新興環保服務業。
(七)實施“互聯網+”綠色生態模式。針對水、大氣、土壤、森林、濕地等各類生態要素,開展生態環境大數據試點,整合云上貴州資源,結合“互聯網+”專項行動,搭建跨地域、跨部門的開放式生態環境大數據綜合平臺,開展環境和生態監測、設施運營與監管、風險監控與預警,開展生態環境大數據分析,實現生態環境監管部門之間、生態環境監管部門與社會公眾之間數據互聯互通。支持環境治理企業研發環保智能運營管理平臺系統,推動污染治理設施的遠程管控和低成本運營維護。推動貴陽市、遵義市等中心城市智慧環衛軟硬件系統的研發及規模應用,加快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系統的結合。
三、構建市場化多元投融資體系
(八)鼓勵多元投資。對垃圾焚燒發電、工業廢水處理、河道綜合治理、生態修復等,能由市場提供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按照政府出政策、社會出資金、企業出技術的方式,吸引各類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對以政府投資為主的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項目,通過加大石漠化治理、退耕還林、水土保持、流域治理、歷史遺留重金屬治理等生態環保工程帶動力度,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農民合作社、民營林場、專業大戶等經營主體參與投資建設,推動投資主體多元化。
(九)拓寬融資渠道。加大綠色信貸發放力度,完善綠色信貸支持制度,明確貸款人的盡職免責要求和環境保護法律責任。穩妥有序探索發展基于排污權等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推動中小型綠色企業發行綠色集合債,探索發行綠色資產支持票據和綠色項目收益票據等。健全綠色保險機制,鼓勵保險機構探索發展環境污染責任險、森林保險、農牧業災害保險等產品。依法建立強制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選擇環境風險高、環境污染事件較為集中的區域,深入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十)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帶動作用。在劃清政府與市場邊界的基礎上,將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列為各級政府保障范疇。發揮政府資金的杠桿作用,優化和整合資金渠道,創新政府性資金投入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采取投資獎勵、補助、擔保補貼、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領域項目建設積極性。加快設立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投資集團公司。設立生態環境保護投資基金。推行環保領跑者制度,加大推廣綠色產品。
四、實施有效的激勵機制
(十一)完善環境保護價格政策。推進全省設區的市、縣(市、特區)和建制鎮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至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及開征工作,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原則,合理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收費標準要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的運營成本并合理盈利。在總結貴陽市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抓緊建立完善城鎮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提高收繳率。完善環境服務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垃圾焚燒處理服務價格應覆蓋飛灰處理與滲濾液處置成本,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服務費應當覆蓋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合理服務成本并使運營單位合理收益。嚴格落實垃圾發電價格政策。建立健全鼓勵使用再生水、促進垃圾資源化的價格機制。全面實行居民用水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全面落實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電價政策。
(十二)落實稅收和土地優惠政策。落實《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實行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三檔,稅率分別為17%、11%和6%;農產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落實國家對治理修復的污染場地以及荒漠化、沙化整治的土地,給予增加用地指標或合理置換等優惠政策。
(十三)制定支持科技創新的政策。鼓勵企業加強科技創新、服務創新、商業模式創新,通過兼并、聯合、重組等方式,實行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以環保產業園區、骨干環境服務公司、高校等為載體,建設一批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環保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平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和離崗創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將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加快自主知識產權環境技術的產業化規模化應用,不斷提升市場主體技術研發、融資、綜合服務等自我能力。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機制,促進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
五、建立有效監管和執法體系
(十四)強化環境執法監管。強化環保督察,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督察相結合的方式,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每兩年對全省九個市(州)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省直管縣政府及環保責任部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區和部門,不定期開展專項督察,落實環保黨政同責制、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提高地方政府領導環保責任意識。全面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實現立案移交、行政刑事處罰無縫銜接。繼續開展“六個一律”環保“利劍”執法專項行動,加強重點排污企業和工業園區環保執法監察,嚴厲打擊“黑煙囪”“黑臭水”“黑廢渣”“黑廢油”“黑數據”以及“黑名單”企業,對違法企業,依法加大處罰力度。建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機制。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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