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02 11:30
來源:山東濱州人民政府
8.推進交通運輸節能。提升運輸裝備大型化、專業化和標準化水平,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舊車輛。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促進交通用能清潔化,大力推廣節能環保汽車、新能源汽車、天然氣(CNG/LNG)清潔能源汽車、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等。將綠色低碳新理念、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融入交通基礎設施的規劃設計、施工建設、運營養護全過程,圍繞一批重大工程建設應用,全面推進綠色低碳交通基礎設施向縱深發展。繼續推進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與服務系統(ETC)建設,穩妥有序地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站、充電樁等設施建設。廣泛應用公路節能新技術,推廣路面材料再生和廢舊資源再利用技術。到2020年,全市營運客車、營運貨車、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和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綜合能耗在2015年基礎上分別下降2.1%、6.8%、5.8%、10%和1.8%;營運客車、營運貨車、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城市客運單位客運量和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CO2排放分別下降2.6%、8%、6.8%、12.5%和1.8%。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比例在2015年基礎上顯著提高,全市新增重型貨車、營運客車、公交車、出租車中清潔能源和新能源車輛比例分別達到20%、30%、70%、100%,累計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顯著提高。(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市科技局、市環保局、市機關事務局等)
9.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公共機構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城市建成區內新建建筑全部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十三五”期間,結合辦公用房清理整頓工作,積極推進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對既有辦公建筑進行綠色節能改造。推進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合同能源管理服務。逐步探索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基準線,建立能源資源消費信息通報和公開制度。建立市縣兩級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名錄庫,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的監督指導。實施公共機構節能試點示范和“效能領跑者”制度,爭創4家國家級、8家省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爭創1家省級效能領跑者。公共機構率先淘汰老舊車輛,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規劃建設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比例不低于10%。到2020年,實現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別比2015年降低10%、11%、15%。(牽頭單位:市機關事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等)
10.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推動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等企業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建立綠色節能低碳運營管理流程和機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推動照明、制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貫徹綠色商場標準,開展綠色商場示范,鼓勵商貿流通企業設置綠色產品專柜,推動大型商貿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推行綠色旅游飯店行業標準,推動我市綠色旅游飯店建設。加快綠色倉儲建設,鼓勵倉儲設施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牽頭單位:市服務業發展局,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質監局、市旅游發展委等)
11.促進農業農村節能。鼓勵引導農機具報廢更新,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漁船,發展節能型設施農業。推進節能及綠色農房建設,結合農村危房改造,穩步推進農房節能及綠色化改造,推動城鎮燃氣管網向農村延伸和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空氣熱能、淺層地熱能等解決農房采暖、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提升農村能源利用的清潔化水平。鼓勵使用生物質可再生能源,推廣液化石油氣等商品能源。加快推廣農業地方標準,淘汰落后生產技術,降低農業生產投入品能源消耗。加快農業生產機械化步伐,更新淘汰老舊、高能耗的農業、漁業機械,降低農業機械單位能耗。加強種植模式標準化的研究,建立并推廣區域性農作物種植標準模式,推進農機標準化、規模化作業,促進農藝與農機的配套節能。到2020年,全市農村地區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鼓勵農村居民使用高效節能電器。(牽頭單位:市農機局、市農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海洋與漁業局等)
12.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管理。結合國家開展的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原則,市、縣(區)分別對列入行動范圍的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重點用能單位要圍繞能耗總量控制和能效目標,對用能實行年度預算管理。推動重點用能單位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并開展效果評價,健全能源消費臺賬,按標準要求配備能源計量器具,進一步完善能源計量體系。依法開展能源審計,組織實施能源績效評價,開展達標對標和節能自愿活動,提升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嚴格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等制度。(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資委、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市機關事務局等)
13.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組織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能效提升活動,推進鍋爐生產、經營、使用等全過程節能環保監督標準化管理。持續推進鍋爐能效測試工作,加強鍋爐運行及管理人員節能培訓。依托“山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系統”平臺,進一步梳理、充實鍋爐相關數據。加快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用能設備開發和推廣應用,淘汰低效電機、變壓器、風機、水泵、壓縮機等用能設備,全面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牽頭單位:市質監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參加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機關事務局等)
四、重點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14.抓好重點區域流域排放控制。積極發展熱電聯產,鼓勵推行集中供熱和分布式供熱。整合現有分散供熱鍋爐和小型供熱機組,大力推進區域熱電聯產、工業余熱回收利用,提高集中供熱普及率。到2020年,實現縣以上城市集中供熱或清潔能源供熱全覆蓋,城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75%以上,在有條件的農村地區因地制宜推行集中或分散式供熱試點。以《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引導產業布局優化,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劃定濱州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的通知》(濱政辦字〔2016〕132號)要求,核心控制區內禁止新建污染大氣環境的生產項目,已建項目應逐步搬遷;建設其他設施,其污染物排放應按照《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規定時限達到核心控制區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以石油加工、制革、化工、制藥等行業為重點,加大落后生產工藝和裝備的淘汰力度,關閉治理達標無望、污染嚴重的企業或產生污染的生產環節。大力開展清潔生產,在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推進企業自愿和政府支持相結合的清潔生產機制,落實對中高費方案的支持政策,促進企業提高實施率,創建一批清潔生產示范企業。結合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和貫徹排污許可制工作要求,進一步深化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總量減排,對區域實施環境質量控制,對固定污染源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按照省統一部署,實施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總量控制和總氮排放總量控制。(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參加單位:市財政局、市質監局、市機關事務局、市海洋與漁業局等)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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