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14 13:53
來源:江蘇省環保廳
近日,江蘇省興化市委、市政府正式印發《興化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責任規定》),《責任規定》共八章六十三條。
《責任規定》堅持綠色發展、環保優先、生態安全、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方針,按照依法依規、黨政同責、歸屬明晰、權責一致、多方聯動的原則,建立了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
《責任規定》的出臺,對于解決一些地方、部門嚴格落實環保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方面重視不夠,工作壓力層層衰減等問題,厘清各方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強化權責體系建設,實現責權統一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市委市政府以身作則
在“市委、市政府責任”這個章節中,詳細闡明了市委、市政府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具體責任,這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在這個章節中只有兩個內容,就是對市委、市政府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進行明確,市委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有4項內容,市政府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有10項內容。
明確市委工作機構責任
在《責任規定》中,“市委工作機構責任”章節用7條內容,對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等7個部門(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切實圍繞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績考核、教育培訓、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督促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治理、生態環境保護機構編制管理等重點領域的有關工作,明確了市委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責任。
理清政府職能部門責任
在《責任規定》中,“政府職能部門責任”章節占了近2/3篇幅,用41條內容,對市發改委等41個部門(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切實圍繞水、氣、土等重點領域的突出環境問題,逐條明確了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責任。通過這些細致的條文,厘清了各方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通過政府職能部門的責任細化,《責任規定》建立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推動各部門共同參與,嚴格落實各自責任,形成環境保護合力,有力推動形成多元共治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落實獎勵與處罰責任
明確了責任,對于責任的落實情況就得有獎有罰。《責任規定》中用“獎勵與問責”一章進行了明確,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績突出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分管領導干部,給予褒獎;市紀委、市監察局監督檢查環境保護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對環境問題開展責任追究,并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市委和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法院和檢察院未能正確履行規定職責和責任的,按《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進行責任追究。
興化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主要內容摘要
方針:堅持綠色發展、環保優先、生態安全、公眾參與、損害擔責。
原則:依法依規、黨政同責、歸屬明晰、權責一致、多方聯動。
工作責任體系:建立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
市委和市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及環境質量負總責;
環境保護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市委和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法院和檢察院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
市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及省政府、市委及市政府關于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推進綠色發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將生態文明建設擺在突出位置,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切實促進環境質量改善、保障生態安全;加強環境保護部門的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將環境質量、資源消耗、污染防治、生態紅線保護,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工程推進情況作為黨政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追究力度,實行嚴格的“終身追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市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對全市環境質量負責;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大保護和改善環境,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財政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生態紅線安全;建立良好環境秩序;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實施環境保護獎懲制度;建立健全跨行政區域的協調機制;加強環境保護信息傳播。
各級黨委和政府應把生態環境保護各項任務分解為若干具體目標
市委、市政府應將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情況,作為向市黨代會和市人代會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
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應當將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的情況作為年度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
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督促檢查范圍。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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