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10 09:48
來源:環保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級環境保護部門要聯合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商務、工商等部門建立快捷、高效的信息共享聯絡員機制,負責清理整頓期間信息共享與交換工作,形成執法合力;指導和督促下級人民政府開展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料、廢舊衣服、廢家電拆解等再生利用行業清理整頓;對各地清理整頓工作遇到的共性問題,要抓緊研究對策措施,重大事項應及時向省級人民政府請示報告。
(二)明確職責分工
地方各有關部門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開展該項工作。發展改革部門牽頭負責政策引導,推進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環境保護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摸排行政區域內電子廢物、廢輪胎、廢塑料、廢舊衣服、廢家電拆解等再生利用行業信息;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制定相關行業準入(規范)條件,規范引導行業健康發展;公安部門會同環境保護等部門依法開展對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查處工作;工商部門依據職責權限配合環境保護部門依法查處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和“散亂污”企業;環境保護部門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工商等部門依照職責權限開展集散地整治;商務部門牽頭負責完善國內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推廣新型回收模式,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健康發展。
(三)加強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環境保護部門和工商部門聯合開展執法行動,發揮各自職能,依法嚴肅查處排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排污、證照手續不全等行為,將違法企業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公開,開展聯合懲戒。對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和“散亂污”企業,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堅決予以取締。對依法應當予以行政拘留或者發現涉嫌犯罪線索的,應當及時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四)加強宣傳報道,營造輿論環境各單位對此次清理整頓要全面加強宣傳報道,強化輿情跟蹤。及時拍攝、收集反映專項行動的影像資料,及時報送新聞素材。通過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外部執法環境和輿論氛圍,展現良好風貌,彰顯清理整頓再生利用行業的堅定決心和工作成效,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五)鞏固長效機制
各地要及時總結清理整頓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經驗,并轉化為工作機制和制度。梳理檢查中發現的再生利用行業監管漏洞,健全制度、強化能力,嚴防污染問題反彈。
六、各部委聯絡點
環境保護部
聯絡司局:土壤環境管理司
電話:(010)66556293
傳真:(010)66556252
發展改革委
聯絡司局: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司
電話:(010)68505572
傳真:(010)68505572
工業和信息化部
聯絡司局: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電話:(010)68205360
傳真:(010)68205363
公安部
聯絡司局:治安管理局電
話:(010)66261919
傳真:(010)66264787
商務部
聯絡司局:流通業發展司
電話:(010)85093765
傳真:(010)85093788
工商總局
聯絡司局:企業監督管理局
電話:(010)88650756
傳真:(010)68057992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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