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7-25 15:29
來源:環保部發布
在堅決完成督察整改任務的同時,舉一反三,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建設,制定了7個大類25個方面強化措施。
一是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強烈意識,堅定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層層傳導責任和壓力;強化考核評價和責任終身追究,進一步完善政績考核體系,顯著增加生態環境考核指標權重。
二是堅定不移抓好長江大保護。強化規劃引領保障,出臺實施《湖北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加強生態空間管控,落實“三線一單”硬約束,推動沿江產業調整優化;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深入推進非法碼頭、排污口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大防控力度,堅決防止問題反彈。
三是堅持不懈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優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綠色產業和清潔生產,加大化解過剩產能力度,煤炭生產企業兩年內全部關閉;優化能源結構,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積極開發利用新能源;強化源頭管控,全面推進湖北長江經濟帶、漢江生態經濟帶流域開發利用規劃環評。
四是舉全省之力抓好水資源保護。加強重點流域環境管理,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強化規劃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約束與引領作用;切實加強湖泊環境保護,制定重點湖泊保護規劃,劃定并嚴守湖泊生態保護紅線;全面推進水生態修復,加強河湖、濕地修復與保護。
五是突出加大重點問題的整改力度。堅決打好大氣污染防治保衛戰,加快重點行業綜合整治,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強化移動源環境監管,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省黃標車;開展工業園區環境綜合整治,依法落實規劃環評工作,加快推進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和自動監控設施建設;持續推進總磷污染治理,科學制定產業規劃,嚴格長江流域磷化工產業環境準入和管理;強化自然保護區規范化管理,對自然保護區項目建設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堅決清理違法違規項目。
六是嚴格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全面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權威,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整改一起”;加強環境保護“兩法”銜接,加大對環境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強化工業污染源日常監管,加快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嚴肅查處超標排放、無證排污等違法行為;加強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壓實全省各級各部門環境保護責任,對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七是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加快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形成共抓大保護的體制機制;加快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各司其職、權責明晰、保障有力、權威高效的環保管理體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制定出臺《關于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辦法,探索建立跨界斷面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機制等。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整改方案》明確了5個方面組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案件查辦組、整改督導組和宣傳報道組四個專項工作組,統籌推進全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相應整改組織機構,形成推進整改落實工作的強大合力。
二是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和省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負總責,組織制定各地、各相關部門具體整改工作方案,各責任單位制定的整改方案報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作為整改銷號和日常監管的依據。
三是嚴格責任追究。對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18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由省紀委(省監察廳)牽頭查辦,逐一厘清責任,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進一步強化問題整改責任追究,對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或者拒不整改的單位或個人,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絕不姑息。
四是強化督辦落實。由11位省領導親自掛帥領銜督辦跨流域、區域環境問題和涉及全省宏觀性、全局性、系統性的環境保護問題;建立月調度、月通報、月督辦制度,對整改工作落實不到位,進度明顯滯后的,將組織專項督察、暗查暗訪等,并視情采取通報、約談、“回頭看”等措施。
五是及時公開信息。建立省級和地方宣傳聯動機制,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平臺,全面跟蹤各地整改工作落實情況,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環境違法案件的持續曝光力度,實行“陽光整改”。
下一步,湖北省將進一步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以鮮明的態度、果斷的措施、嚴格的標準,不折不扣抓好落實,做到全整改、真整改、實整改。以此次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為契機,堅定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大力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補齊湖北生態建設短板,推動美麗湖北建設不斷邁上新臺階,為構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作出貢獻。
廣東省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7年4月13日正式向廣東省反饋了督察意見。廣東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胡春華對督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全面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持續改善廣東生態環境質量,努力在綠色發展上走在全國前列。省長馬興瑞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督察整改工作,確保所有問題整改到位、取得實效。成立由省長馬興瑞任組長的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制定了《廣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全面部署開展整改落實工作。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已在廣東省政府門戶網站和省環境保護廳網站公布。
編輯:張偉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