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17 09:54
來源:黑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近日,黑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黑河市人民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財政支持基金管理辦法》,對黑河市PPP項目財政支持基金的管理進行了詳細規劃,具體如下:
黑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黑河市人民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財政支持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黑市政辦規〔2017〕17號
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黑河市人民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財政支持基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16日
黑河市人民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財政支持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放大和引導帶動作用,撬動社會資本支持黑河市經濟社會發展,根據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16〕92號),設立黑河市人民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財政支持基金(最終以實際工商注冊名稱為準,以下簡稱“支持基金”)。為進一步促進支持基金及投資項目的持續健康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出資,是指市財政局以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已核準的中長期專項財政支出責任預算資金進行投資管理的資金。
第三條 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授權或合同協議規定,代為行使出資人職責。
第二章 基金的設立
第四條 支持基金由市財政局報請市政府批準設立,采取有限合伙制。
第五條 支持基金用于我市已核準的有財政支出責任預算安排的PPP項目投資,包括新建、改擴建項目或存量項目。
第六條 支持基金相關要素:
1. 基金合伙期限30年,基金規模為20億元,其中首期有限合伙份額為10億元,期限為10年。
2. 深圳金磚公用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普通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
3. 支持基金的發起設立由市財政局依據項目財政支出責任預算出資基金總額的20%,基金管理人認繳基金總額1%,剩余的79%份額由基金管理人通過定向非公開方式牽頭募集。
基金超募的額度控制在基金總額的50%,超募額度的使用款項需要對所需項目進行相應的合規論證。
基金的資金根據市財政局的項目用款安排,分期到賬用款。
4. 支持基金的收益分配與風險承擔依據合伙協議執行;其中,募集份額前3年預期收益率控制在年化收益5.5%左右,3年以后預期收益率不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年期以上)的115%。
支持基金若發生投資風險,市財政局僅以合伙企業確認被投資PPP項目的財政支出責任額度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不保障回購其他出資人的投資本金,不承擔其他出資人投資本金的損失,不向其他出資人保障最低收益。
5. 支持基金的管理年費為募集份額到賬資金總額的1%。基金管理年費按日核算,按年支付。首期基金管理年費在基金資金到賬后的7個工作日內支付。
6. 支持基金的管理年費包括:基金設立、發行、募集以及投資管理費用。以上費用由基金管理人自行核算與管理,自負盈虧。
第三章 基金的運作和風險控制
第七條 支持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范風險”的原則進行運作。
第八條 支持基金的募集、投資、管理、清算、退出等通過市場化的方式運作。基金的投資需根據市財政局的指令和基金的規范投資管理要求進行。
第九條 支持基金在運作過程中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1. 從事融資擔保以外的擔保、抵押、委托貸款等業務。
2. 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房地產、證券投資基金、評級AAA以下的企業債、信托產品、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經批準的公益性捐贈除外)。
4. 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
5. 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6. 發行信托或集合理財產品募集資金。
7. 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業務。
第十條 投資基金各出資方應當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明確約定收益處理和虧損負擔方式。
1. 對于歸屬市政府的投資收益和利息等,除明確約定繼續用于投資基金滾動使用外,應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財庫〔2001〕24號)有關規定,通過市財政局及時足額上繳國庫。
2. 投資基金的虧損應由出資方共同承擔,市政府應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3. 本合伙企業對PPP項目投資形成的股權資產或債權資產,由被投資主體對本合伙企業按合伙份額承擔股權義務或債權義務。
4. 由于被投資PPP項目的集中建成和運營資金需求與財政支出責任跨年度認繳存在不平衡性,市政府后續財政支出責任實繳到位時,由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和市財政局根據雙方簽署的《PPP項目投資權益轉讓協議》進行項目投資權益轉讓,以保障市政府履行對PPP項目的財政支出責任義務。市財政受讓PPP項目投資權益的資金不得超出項目財政支出責任限額。
第十一條 支持基金應當遵照國家有關財政預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管制度,建立投資決策和風險約束機制,切實防范基金運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
第十二條 支持基金應選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進行托管。托管銀行依據托管協議負責賬戶管理、資金清算、資產保管等事務,對投資活動實施動態監管,并免收基金托管費。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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