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4-27 09:14
來源:安徽省政府網站
強化揚塵污染防治,規范各類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物料堆場、港口碼頭、非煤礦山揚塵治理,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和灑水力度。2017年年底前,全省淘汰所有黃標車,加強機動車環保監管能力建設。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繼續抓好農作物秸稈全面禁燒,大力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綜合利用,到2020年,秸稈綜合利用率力爭達到95%。協同做好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工作。健全大氣污染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及時發布環境空氣質量預報,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到2020年,實現全省設區市城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濃度全部達標,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明顯下降,二氧化氮和臭氧污染穩中趨好。實施設區市城市大氣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已經達標的,應當加強保護并持續改善;未達標的,應編制限期達標方案,確定達標期限,并向社會公布。
(2)以保障飲用水安全為核心,實施水環境控制單元管理為基礎,統籌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進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和規范化建設,向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延伸。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按照國家要求開展例行監測,逐步建成縣級以上城市地表飲用水水源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將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納入例行監測范圍。建立流域、水生態控制區、水環境控制單元三級分區體系,落實控制單元治污責任,未達到目標要求的控制單元要制定達標方案(詳見附件2),明確防治措施及達標時限,改善水生態健康狀況。省政府與各市政府簽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每年分流域、區域和控制單元對工作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加大綜合治理力度,重點抓好“好水”保護、“差水”治理,帶動其他水體水質改善。對于水質好于Ⅲ類的江河湖庫,制定生態環境保護方案,以新安江流域、大別山區水庫群及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的良好湖泊為重點,明確年度治理目標,推進項目實施進度,確保水質持續穩定。對于劣V類水體,制定水體達標方案,改善水質類別。加強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水環境改善效果。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明確各級河長職責,強化工作措施,協調各方力量,促進河道水質和水環境持續改善。
大力實施淮河、巢湖及長江流域“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規劃,嚴格考核問責。深入實施巢湖流域重污染河流“一河一策”治理策略,全面截流生活污水,治理調蓄初期雨水,多元補充河道生態需水,建設重污染入湖河流河口濕地,保障入湖水質。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除磷脫氮工藝,實現畜禽養殖業總磷、總氮與化學需氧量、氨氮協同治理與控制。到2020年,巢湖富營養化水平有所好轉,巢湖入湖河流水質明顯改善,流域內總磷總氮污染物排放量下降10%以上。龍感湖(安徽)和南漪湖等富營養化湖庫實施總氮總量控制,到2020年,總氮污染物排放量下降10%以上。繼續做好淮河流域污染聯防聯控和巢湖藍藻應急防控。實施引江濟淮工程治污規劃,保障輸水干線調水水質。
嚴格地下水管理,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控。對地下水嚴重超采并已造成嚴重環境地質問題的淮北地區,實施地下水壓采。石化生產及存貯銷售、化工、涉重金屬等企業及園區、礦山開采區、垃圾填埋場等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場地要進行防滲處理。2017年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
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大力推進建制鎮、鄉集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污水處理和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到2020年,高速公路服務區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控制和處理。全面加強污水收集管網建設,老城區加快推進現有合流管網系統改造;難以進行改造的,應采取截流和治理等措施。新建城區嚴格實行雨污分流,并因地制宜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與處理。到2020年,全省設區市城市區域和縣城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以上,建制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45%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35%。推動工業園區污水集中治理設施建設。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實施廢水深度治理,確保達標排放。加快現有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推進污泥處理處置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進程。新建污水處理廠要同步建設污泥處理處置工程。到2020年,全省設區市城市區域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
(3)以土壤環境風險管控為重點,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在現有相關調查基礎上,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2017年啟動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利用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等部門相關數據,2018年年底前,建立全省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統一規劃、整合優化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2020年年底前,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建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
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3個類別,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劃為嚴格管控類。2018年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現有相關行業企業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提標升級改造步伐。安全利用類耕地集中的縣(市、區)要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研究將嚴格管控類耕地納入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實施范圍,制定實施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計劃。
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范人居環境風險。2017年起,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開展調查評估;重點排查已搬遷或關閉企業原址場地土壤污染狀況,建立潛在污染地塊清單,并動態更新。2019年年底前,掌握已關閉搬遷的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情況;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劃分環境風險等級。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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