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4-24 13:26
來源:環保部
中新社:我們按季度公布的違法案件增速較高。比如說2016年國內案件同比增長93%,原因是什么?是企業存在僥幸的心理,一直不安裝環保設施,還是執法力度加大了?
田為勇:大家是不是關注了昨天中國政法大學對環保法的實施情況做了一個評估,這個評估是一個客觀公正的反映。還有前兩天人民大學對我們四個配套辦法,就是我們相關的具體的辦法也做了一個評估。去年的時候,美國的摩根士丹利對我們的環保法的實施也做過評估,他們也對外公布了。
大家對我們環保法實施的情況都非常地關注。我專門在網上下載了政法大學昨天對我們《環保法》評估用的幾句話。第一句話是地方黨政領導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空前。第二句話,環境監管執法力度明顯加大。第三句話,社會各界關注環保、參與環保的氛圍明顯地提升。他下了三個主體的結論。他還強調了一下《環保法》規定的各項制度和措施的執行的力度,遵守的程度,產生的影響超過了過去環保史上任何一個時期。
我從幾個方面介紹一下。為什么《環保法》可以得到這么一個評價?從我本身做這個工作的角度來說,我是這么想的。
第一,現在《環保法》適用更加深入。《環保法》從2015年1月1號新的《環保法》正式實施,到了今年,我們是連續開展了3年的《環保法》實施活動。今年的《環保法》實施年是明確要求所有的縣市區要全面適用環保法的具體措施、手段。去年是所有地市都有這四個方面、五個類型的案件適用,今年是所有的縣、區都要有,這是《環保法》真正落到實處的保證。
第二,各類案件逐年在大幅度提升。五種類型的案件去年是22730件,增長了93%。今年一季度給大家再報告一下,今年增長得更快,一季度跟去年同期相比增長了195%。查封扣押,去年是9976件,增長了138%,停產停產,去年是5673,增長了83%。移送拘留是4041件,增長了94%,移送涉嫌犯罪是2023件,增長了20%。這是各類的案件在提升。
第三,違法行為的反彈率,去年和前年基本上保持在一個低位。抓了它以后,下次它又違法了,我再抓它,這就是反彈了。2016年是2.86%,2015年是2.57%,基本上是在2點多左右,違法的反彈率。
第四,達標排放在穩步上升。剛才我給大家介紹了這兩張圖,從78%變成了90%,京津冀從69%增長到96%,都是達標率穩步的明顯的提高。
環境質量與執法活動更加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去年我們公布了五個環境質量不達標,質量又不降反升的城市,這些城市執法案件偏少等問題。這些問題都是我們要加大督查、加大稽查,促使這個地方各類的違法案件進行解決。通過這些措施,全面推動環保法的落實。
法制日報:人大法學院做的評估里面講到了按日計罰執行率只有40%多,是否屬實?行政拘留到底能發揮多大的作用?我看去年的行政拘留好像比2016年、2015年翻倍,這項措施是不是真正發揮了作用?另外,有的本應該拘留企業負責人,他派一個員工頂替,有沒有這種情況?
田為勇:按日計罰,目前來說適用率在五個類型當中是最低的,這五個類型當中,剛才講了去年是22730件案件當中,1017件是按日計罰的。各地在去年執行過程中,也對這個問題提出了意見,實際上談到了我們制度設計上的缺陷。這個制度是從美國的法律中引進的,美國的制度設計是,現在去檢查發現企業有違法或者是超標行為,往前追溯到上次檢查,如果是合格的,按這段時間都是違法計,除非你自己能夠證明是守法的,是達標的。我們新的環保法中做了一些修改,在修改的時候,明確發現這種違法行為,首先要下達一個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整改通知書以后再去檢查,如果沒有改正,再實施按日計罰。前幾天陳部長答記者問的時候談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在制度設計上面存在著一個重大缺陷。這樣就導致了我們在執行當中,適用性就比較差一點了。
剛才我在講五類案件的反彈率來看,按日計罰是最多的,按日計罰占到了多少呢?是占到了9.81%。按日計罰罰了以后,回過頭來我還去檢查又有問題,按日計罰。就說明這項制度的威懾作用不夠。其中比較好的像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反彈率是1.4%多,不到1.5%,抓了以后下次再抓的可能性只有不到1.5%,按日計罰下次再罰的近10%。這就反映出了我們在按日計罰的制度上還是有一些設計上的缺陷,將來我們再完善一下,在制度設計的時候我們再不斷地改進。
行政拘留,按照規定要對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進行行政拘留。我沒有具體的案例,你說的這種情況肯定會有,核心問題就是甄別。我知道你剛才提的意思,可能是幕后的老板指使他干了這個事,干了以后被拘了,被判刑了,回過頭來老板說多給你一點錢,補償補償,就把責任給逃避掉了。這類問題肯定是有,但是我們沒有抓到。現在的問題就是我們怎么能夠抓到幕后指使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幕后指使人是老板,從法律來說是很難追溯到幕后人。實際上還是要從法律的角度完善這個事情,企業老板要承擔連帶責任還是相關責任,這是要明確的。
剛才你提到的這個問題,更多的是涉及到公安部門要做的事情。因為涉及到行政拘留和刑事犯罪的問題,這類問題要通過環保和公安聯動解決,環保將來更多的是提供證據,為公安環保警察甄別、判斷誰指使的提供更多的依據。
中國青年報:“散亂污”企業大概有56000家,強化督查這么多的精銳力量來對付這些“散亂污”企業值不值?我記得之前也公布過一些信息,像北京市會把一些像服裝店等都納入進來,您能不能具體的講一下這些“散亂污”的貢獻率是多少?我們怎么考慮的?按要求10月份不達標的都要關了,還要費這么大的力氣嗎?謝謝。
田為勇:京津冀“散亂污”的數據報上來,我們看到了也嚇一跳。報上來的數據是56000多家,這次督查又發現了700多家。這說明了一個什么問題呢?我們大家在“散亂污”標準的設定上,看法是不一樣的。我們把單子拿來,一些地方是虛報的數,不知道是什么目的,到現場一看發現企業根本就不存在,或者是幾年前就已經關閉了。還有一類就是把那些小服裝店、小超市也都納到“散亂污”里面來了,大家掌握尺度上確實是不一樣。
核心是把“散亂污”的名單準確地確定下來,主體還是各地政府,明確應該取締關閉的或者是根本達不到標準的有哪些。10月份的時候,列入單子,取締不到位,那就是你的責任;沒列入單子的,如果說后來發現仍然是達不到要求,也要追究責任。不是說你列的單子完成就可以了,盡量少列單子,這是不行的。還有的為了虛報,說我的成績很大,報一些根本就不存在的,這也不行。兩個方面,我們都要嚴肅查處,要保證最后“散亂污”企業在今年取得決定性的進展。這是解決京津冀大氣污染或者是說解決這次藍天保衛戰一個重要的手段、重要的環節,為下一步整治和取締工作奠定基礎。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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