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2-08 09:44
來源:四川環保廳
(二)資金投入。(1)建立健全更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實施《四川省環境空氣質量激勵約束考核辦法》《四川省水污染防治激勵約束考核辦法》等措施,設立省級環境空氣質量和水污染防治激勵資金。(2)推廣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種模式參與污染防治,培育壯大環境污染治理市場主體,鼓勵各類投資主體進入環境污染防治市場。(3)省、市兩級建立環境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形成環境污染防治投資穩定增長機制。(4)統籌整合資金和項目,深化“以獎促防”、“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等政策措施,推進重點區域(流域)、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項目治理。
(三)科技支撐。開展《四川省水環境綜合評價及實時監控系統研究》《四川省顆粒物重點污染源成分譜研究》《重要生態功能區域生態承載力監測、評價與預警技術研究》等課題研究,推進川南、川東北城市群霧霾污染防控重大科技專項研究。加快《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頁巖氣污染防治技術規范》等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編制工作。適時啟動《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立法調研。制定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流域水污染防治一河一策方案、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修復規劃。
(四)考核獎懲。堅持“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落實《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出臺《四川省環境保護廳約談暫行辦法》,對工作推動不力、環境質量惡化、未完成目標任務的要實施預警、約談;對出現問題的要嚴肅追究責任。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在任職期間造成資源環境生態嚴重破環負有責任的,即使已調離崗位也要追責。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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