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1-06 09:11
來源:發改委
發改委關于印發《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已經下發?!董h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分為建設運營模式和委托運營模式兩種。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16]28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環境保護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
為指導和推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關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4]69號),我們組織編制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設運營模式和委托運營模式),現印發你們,供有關單位和企業在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關工作中參考。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6年12月30日
建設運營合同
本合同于(日期)由(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在(地點)簽署。
鑒于:
1、****污染物第三方治理工程,為甲方**項目配套環保工程,由乙方采用建設
運營方式進行建設、運營和管理;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投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該項目,
且甲方愿意授權乙方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從事上述行為。
為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污染物第三方治理項目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與合同文件
第1條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根據上下文另有所指外,下述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中國:指中國大陸,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地方性
法規、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政府:指中國國家行政機關,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及其組成機構、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組成機構。
批準:指需從政府獲得為項目的投資、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擁有、拆除等所需的許可、執照、同意、授權、批準、核準、建設運營權、認可或相同或類似的文
件。
甲方:******公司及其繼承人或經許可的受讓人。
乙方:******公司及其繼承人或經許可的受讓人。
建設運營權:具有本合同第3.1條所確定的含義。
建設運營期:具有本合同第3.4條所確定的含義。
保證值:即環保設施入口處甲方保證的技術參數。
生效日期:指本合同中甲、乙雙方約定的生效日期。
融資文件:指依適用法律批準的與項目的融資或再融資相關的貸款協議、票據、契約、擔保協議、保函、外匯套期保值協議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與股權投資者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相關的任何文件。
貸款人:指作為融資文件一方的貸款機構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
建設合同:指由乙方和建設承包商之間達成的項目的設計、建筑安裝、監理、設備與材料采購的一個或多個合同。
建設工程:指根據本合同第三章規定所進行的項目的設計、監理、采購、建筑、安裝、完工和調試等相關事項。
建設承包商:指由乙方所雇傭的根據建設合同和本合同履行建設工程的一個或多個承包商,及分別經其許可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建設工程開始:指建設承包商在現場進行的工程建設的開始。
完工日期: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項目整體完成試運行的日期。
謹慎工程和運營慣例:指大部分項目所屬的行業對于同類設施采用或批準的慣例、方法及做法(如電力行業,指大部分中國電力企業所采用的國際慣例、方法及做法)。就本項目而言,謹慎工程和運營慣例應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的步驟,以保證:
滿足正常條件下及合理預測的非正常條件下環保裝置需求的充足材料、資源和供應。
擁有足夠數量、充足經驗并經過適當培訓的工作人員,以恰當有效地按照制造商的標準和技術規范運營環保裝置并處理緊急情況。
由知識豐富且受過培訓和富有經驗的人員使用適當設備、工具和程序進行保護性日常和非日常維護和修理,以保證環保裝置長期、可靠和安全地運營。進行恰當的監測和調試,以保證設備按照設計功能運行,并為設備在正常和緊急狀態下均能正常運行提供保證。
操作設備并保證工人、公眾及環境的安全,遵守有關行業要求。
安全性評價(如有,部分行業不需要安全性評價):指依據國家相關監管機構或其他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有關規定,在**項目(含環保設施)進入商業運營前進行的,及已投入運行的**項目定期進行的安全性評價。
環保驗收:指依據國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建設項目竣工后進行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雷電、地震、水災、海嘯等重大自然災害;
流行病、瘟疫等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
法律變更:指在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國家有關部門對中國法律文件的實施、頒布、修改或重新解釋,對項目的建設、運營或維護等的要求,使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合同成為不合法。
環境污染:指項目工程對于地上、地下或周圍的水、空氣、土壤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工作日:指除法定節假日(包括雙休日)以外的公歷日。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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