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8-30 14:03
來源:環保部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文件
環辦環監[2016]88號
關于對上海垃圾非法傾倒蘇州太湖西山島和南通江心沙農場兩起案件聯合掛牌督辦的通知
江蘇省、上海市環境保護廳(局)、公安廳(局)、人民檢察院:
經研究,環境保護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對上海垃圾非法傾倒蘇州太湖西山島和南通江心沙農場的兩起案件進行聯合掛牌督辦。請你單位高度重視、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按照掛牌督辦要求抓好調查處置、案件辦理工作。請將調查處置和案件辦理情況分階段及時報送環境保護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李錚
電話:(010)66556466
傳真:(010)66556472
聯系人: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張阿虎
電話:(010)66261919
傳真:(010)66264787
聯系人: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 李薇薇
電話:(010)65209636
傳真:(010)65209659
附件:案件情況及督辦要求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
2016年8月24日
抄送: 江蘇省、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8月25日印發
附件
案件情況及督辦要求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上海垃圾非法傾倒蘇州太湖西山島案件:2016年7月1日,8艘裝載垃圾的船只從上海行駛至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碼頭停靠,欲將垃圾傾倒至戒毒所內廢棄宕口堤岸。蘇州吳中區政府暫扣8艘船只,并對船主采取控制措施。這些垃圾來自上海市嘉定區、長寧區,主要為建筑垃圾和少部分生活垃圾,由昆山市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責轉運。6月15日以來,已陸續傾倒垃圾約2萬噸。江蘇省已完成傾倒垃圾清運處置工作,未對太湖水環境造成影響,鄰近的吳中區金庭鎮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未見異常,相關違法犯罪行為正在偵辦中。
上海垃圾非法傾倒南通江心沙農場案件:2016年7月14日,2艘裝載垃圾的船只從上海惠賓碼頭行駛至江蘇省南通海門的江心沙農場,這些垃圾主要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同時,新江海河蘇州路南側河西地段已傾倒大量垃圾,共計約5600噸。據涉案人員交代,該碼頭垃圾來自上海潔瑜環保有限公司。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4人,上網追逃2人。
二、督辦要求
(一)上海市環保部門要協調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垃圾規范化處置,嚴懲涉案企業和相關人員,完善巡查監控機制,嚴禁垃圾跨市外運,源頭防控垃圾非法轉移。江蘇省環保部門要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地、傾倒場地及周邊水體監測,密切關注水質變化,確保飲用水水源安全,防范環境風險。同時,組織各地對宕口、河塘開展全面排查,嚴肅查處非法轉移傾倒垃圾行為。
(二)上海、江蘇兩地公安部門要積極開展案件偵辦工作,迅速收集固定證據,查明犯罪事實,抓捕涉案人員;主動加強與檢察院、法院溝通協調,在案件定性、證據固定等方面加強案情會商、及時達成共識,確保案件順利移送起訴。案件偵辦過程中,兩地公安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形成打擊合力,不得推諉、拖延。
(三)上海、江蘇兩地檢察機關要按照《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辦理掛牌督辦案件辦法(試行)》要求,認真辦理,對符合逮捕、起訴條件的要及時批捕、起訴,提高辦案效率,確保辦案質量。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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