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湘西州衛生監督所對吉首城區州直管5家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了醫療廢物處置與醫療污水處理專項稽查。
本次稽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重點稽查醫療衛生機構是否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法規,制定并認真執行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醫療廢物是否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療廢物收集與運送過程管理;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庫房是否符合衛生要求;以及醫療污水處理是否達到國家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等。
稽查發現,各醫療衛生機構均建立健全了醫療廢物管理制度,配備了專(兼)職管理人員,設置了專用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庫房,并對醫療廢物實行分類收集和登記;大部分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污水進行消毒處理。但也發現一些問題:各醫療衛生機構均未落實以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管理責任制,均未定期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等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查;部分醫療衛生機構無專用運送工具,無運送工具與暫時貯存庫房定期清洗、消毒記錄;個別醫療衛生機構損傷性醫療廢物收集未使用專用利器盒、在運送過程中存在亂丟亂棄和在非貯存地點堆放醫療廢物、醫療污水未按規定嚴格消毒和未對消毒效果進行監測等現象。
稽查中,針對存在問題的醫療衛生機構下達了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醫療廢物處置與醫療污水處理存在問題較重的3家醫療衛生機構擬依法立案查處。
編輯:張凌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