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濾液濃縮液成分復雜,處理難度極大,無論是回灌,還是繼續濃縮都無法完成最終無害化處置,那么濃縮液處理的終止符究竟在哪?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聶永豐在
“2013(第七屆)固廢戰略論壇”上介紹,隨著《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實施,滲濾液排放標準提高,不少垃圾填埋場引入了反滲透膜處理設施。但由此產生會高濃度“濃縮液”,由于含高濃度氨氮、鹽類與難降解有機物,成分復雜,處理難度大,成為滲濾液處理的棘手問題。
近年來,膜濃縮液處理受到高度重視。聶永豐指出,目前國內滲濾液濃縮液大多回灌至填埋場,但其弊端隨時間推移逐漸顯現:難降解有機物積累、含鹽量增加、膜產水率下降。與此同時,多種濃縮液處理研發取得進展開始應用,如通過噴入垃圾焚燒爐焚燒處理或將濃縮液再次進行濃縮處理。
聶永豐認為通過焚燒處置,濃縮液中的鹽分會轉移到焚燒灰渣,大大增加了焚燒灰渣處理和利用難度。對濃縮液進行濃縮處理的垃圾廠(場),投資和運行費用更高,且再濃縮液也難以最終得到安全妥善的處理和處置。
此外,還可采取固化后填埋處置,但必須采用瀝青、塑料等進行不容性固化處理后才能填埋。聶永豐認為,這從技術上來講是可行的,但該處置手段是針對最難處理的放射性危險廢物的,處置費用高,從經濟上來講是不可持續的。
談及應對措施,聶永豐指出,除了明確濃縮液處理最終要求,發展經濟高效的濃縮液處理技術外,還要高度重視垃圾滲濾液源頭減量,如降低填埋垃圾含水率、降低填埋垃圾的有機質含量、對填埋作業面進行覆蓋、實施雨污分流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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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