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政策利好,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市場蓬勃發展。12日上午,上海環境集團有限公司市場發展部總經理楊漢波在“第六屆固廢戰略論壇”上發言,總結了我國的垃圾焚燒發電市場發展的四個階段。

上海環境集團有限公司市場發展部總經理楊漢波 主題發言
第一階段是各類焚燒技術的適用性探索階段(1985-2000)
國內的垃圾焚燒處理技術探討基本是從1985年開始,到2000年結束,這15年也是技術實用性探索階段。深圳市采用爐排爐焚燒技術的第一個綜合環衛廠,和90年代初浙江紹興、杭州的流化床焚燒技術的應用,是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應用的一個起步。這個時期有很多重要項目,如上海江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當時花了很多時間做前期的技術論證。
第二階段是主導技術的確立和商業模式的成熟(2001-2006)
2000之前,垃圾處理項目一直被看做城市基礎行業設施,沒有結合金融資本的想法。直到2001年由于外企的進入,帶來了新的商業模式。2001年-2006年,新的商業模式加上前期的技術積累,帶來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第一次大發展。期間,流化床和爐排爐焚燒技術得到大規模的發展,全國從最開始試點性的項目,發展到30多個項目投入運行,50多個項目在建。
2006年,國家頒布了可再生能源法,確定了城市生活垃圾發電指導文件,此外相關部委出臺一系列垃圾焚燒發電價格補貼政策,垃圾焚燒行業有一個大的發展。
第三階段是矛盾中的發展(2007-2010)
由于垃圾焚燒技術特性,加之前期建設、后期運營不規范,政府監管不到位,由垃圾焚燒帶來的二次污染嚴重。民眾對垃圾焚燒項目抵制情緒爆發,發生多起群體事件。以2008年廣東番禺、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燒群體事件為標志,民眾的抗爭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政府為了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將垃圾焚燒項目環評審批權利上升到中央。這段時間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發展受到很大影響,項目非常少。
第四階段是市場規模迅速增長,商業模式多元化階段(2011-2013)
以國務院批復16部位意見為基礎,2011年,垃圾焚燒作為垃圾處理處置的主要發展方向得到國家肯定,垃圾焚燒處理項目建設獲得實質性發展。
2012年3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該調價政策從直接對發電量進行補貼變為先根據垃圾平均熱值測算出單位發電量,再按照發電量發放電價補貼。媒體評論此舉將促進行業長期健康穩定發展。
《“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也明確表示,到2015年,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能力達到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35%以上,其中東部地區達到48%以上。這次國家首次將焚燒作為垃圾無害化處理措施之一,對其所占的比例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這無疑會進一步推動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加快上馬,促進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的蓬勃發展。
編輯:劉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