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12-31 14:22
來源:中國固廢網
作者:鄭巖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范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過程,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環保部制定并發布了《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 2025-2012))(以下簡稱《規范》)。《規范》規定了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過程的技術要求,將于2013年3月1日起實施。
《規范》適用于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及經營單位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和運輸活動,并規定了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的一般要求。《規范》指出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經營活動的單位應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建立規范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培訓制度,定期對管理和技術人員進行培訓,編制應急預案,危險廢物轉移過程應按《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執行;同時,《規范》對發生意外事故時應采用的措施和特殊危險廢物運輸規定做了說明。
《規范》對危險廢物收集的定義、收集計劃、收集操作規程、人員配備、安全防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包裝形式、作業要求等進行了說明;對于危險廢物的貯存,《規范》對其定義、貯存設施設備要求、貯存分區、不同廢物貯存應符合的要求、貯存期限等進行了規定;在危險廢物運輸方面,《規范》規定了運輸管理及技術要求等內容。
在監督和實施方面,《規范》指出地方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可根據本標準對管轄區內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進行監管。
編輯:鄭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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