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流化床垃圾焚燒項目由于摻煤量大,被指責為“享受國家補貼的小火電”。目前,隨著流化床焚燒技術的成熟,以及《關于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對摻煤量的要求,少摻煤甚至不摻煤將成流化床垃圾焚燒技術的發展方向。
早期的流化床焚燒項目,在運行中大量摻燒燃煤,以求更大的發電能力,從國家電價補貼中獲取更大利益。而國家關于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中“摻燒燃煤比例不得超過20%”的限制性規定,由于缺乏有力的監管,往往成為一紙空文。這樣一來,部分垃圾焚燒發電廠在本質上成為“享受國家補貼的小火電”。而由于國家很難判斷企業在進行垃圾焚燒時究竟摻了多少煤,因此在政策設計上,循環流化床技術幾乎被排除在補貼范圍之外。
如天津市在建垃圾焚燒發電廠時,同時使用了循環流化床和爐排爐兩種爐型。項目審批完成之后,采用循環流化床爐型的項目在電價爭取過程中遇到了障礙,原因就是循環流化床摻煤不好核定,無法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政策。同樣,山東省2007年以前核準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都是循環流化床項目,因為焚燒效率高,后來因為摻燒煤炭問題,2007年以后,核準項目以爐排爐為主。
那么流化床垃圾焚燒爐到底摻煤量多少才是合適的?如何才能區分靠多摻煤來獲得補貼的渾水摸魚企業?
垃圾焚燒企業代表紛紛認為,目前從經濟學角度來講,垃圾摻煤燒不經濟,企業沒有動力做這個事情。因此,政府不必擔心企業多摻煤的問題。
《通知》中已明確,每噸生活垃圾折算上網電量暫定為280千瓦時,而且上網電量的上下限都已經確定。(《通知》中明確,“當以垃圾處理量折算的上網電量低于實際上網電量的50%時,視為常規發電項目,不得享受垃圾發電價格補貼;當折算上網電量高于實際上網電量的50%且低于實際上網電量時,以折算的上網電量作為垃圾發電上網電量;當折算上網電量高于實際上網電量時,以實際上網電量作為垃圾發電上網電量。”)企業即使在垃圾中摻煤,其額外的電量也未必能獲得更高的上網電價。
隨著煤價上漲,摻煤比例增加,企業的效益并不好。對此,盛興環保給出了一組數據,煤價在500元/噸以下,多摻煤是能夠賺錢的;煤價在500—700元/噸之間是收支平衡的;700元/噸以上企業一定虧本,而目前煤價都是在七八百元/噸以上,多加煤肯定是虧損的。煤價最高時接近1000元/噸,企業只敢開一條生產線,來滿足政府基本的燒垃圾需求,多發電就多虧本,政府根本沒必要擔心摻煤問題。所以流化床的發展趨勢就是少摻煤,用來降低煤價成本替代少發電的收入。
原來國家政策限定摻煤比例不能超過20%(《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環發〔2008〕82號),現在企業的摻煤比例一般都是5%--15%,遠遠低于這個數。據杭州錦江與浙江大學在對循環流化床摻燒煤炭比例試驗結果,目前技術即便不摻燒煤焚燒也沒有問題。他們做了一個實驗,做出了不同爐溫、不同摻煤比導致二噁英生成量的曲線,結果發現摻燒煤對二噁英抑制作用是非常有效的。垃圾焚燒要控制好各種污染物如二噁英額排放,因此,適量的摻燒煤還會對環保做出貢獻。
編輯:劉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