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06-18 10:14
來源:國家審計署網站
2012年第29號公告:關于環保領域34個利用國外貸款項目績效情況的審計結果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于2011年9月至11月,對環保領域34個已完工的利用國外貸款項目的績效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關注了項目建設和運營目標的實現情況?,F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審計的34個項目中,利用世界銀行(微博)、亞洲開發銀行和外國政府貸款的項目分別為5個、6個和23個,至2011年9月完成投資共計340.51億元(折合人民幣,下同),其中利用國外貸款共計141.75億元。從建設內容看,34個項目包括113個工程,其中城鎮污水處理工程56個,重點企業污染治理工程22個,城市熱電煤氣及供水工程20個,垃圾處理場、城市環境監測和水源保護等工程15個。本次審計重點抽查了其中99個工程,占各項目工程總數的87.61%。
審計結果表明,34個項目總體上實現了預期目標,項目運行情況較好。截至2010年底,已建成的49座污水處理廠年處理污水22.75億噸;3座垃圾處理場累計處理垃圾1680萬噸;22個重點企業污染治理工程有效減少了工業污染;20個城市熱、電、煤、氣及供水工程一定程度改善了群眾的生活條件。另外,項目實施在推動環保和其他公共領域事業建設、改善投資環境、增加就業機會以及推廣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等方面也發揮了較好作用。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本次審計發現,上述項目在建設和運營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詳見附件):一是套取、挪用項目資金,涉及6個項目,金額共計1.28億元;二是違規用地,涉及6個項目,面積共計8109畝;三是工程建設進度滯后于計劃或竣工驗收不及時等,涉及16個項目;四是資產閑置或損失浪費,涉及13個項目,金額共計4.3億元;五是環保設施運營效率不夠高等,涉及10個項目;六是財務管理不規范、會計核算不準確等,涉及13個項目,金額共計2.35億元。
對上述問題,各項目執行單位高度重視,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抓緊組織未及時驗收項目的竣工及環保驗收工作,清理歸還挪用的資金,積極盤活閑置資產,調整會計賬目,并加大配套工程投入和建設力度,積極完善有關制度,加強運營管理,努力提高項目效益。除4個項目的建設用地、竣工驗收等不規范問題正在整改外,其他問題已整改完畢。
編輯:趙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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