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7-20 08:56
來源:審計署
作者:陳亞忠
日前,浙江省寧波市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出臺了《寧波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并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付諸實施。該制度對建筑垃圾的范圍、處置費標準、資源化利用、行政主管部門及各自的職責都做了明確規定,標志著寧波依法管理城市建筑垃圾進入了一個新階段。
寧波市審計局在去年開展甬江流域污水排放及治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中,針對三江河道淤積、建筑垃圾非法傾倒甬江等問題,及時向市政府提交了《關于甬江流域污水排放及治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的報告》、《非法向甬江、奉化江偷排建筑泥漿現象應予高度關注》等多篇審計專報,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要求有關部門專題調研、落實整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審計助推和有關部門的群策群力下,5月19日寧波市政府第10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寧波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陳亞忠)
編輯:劉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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