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長期穩定發揮作用,進一步強化醫療廢物環境管理,近來,濟南市利用特許經營權手段, 重點堅持五項原則,積極開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特許經營研究,并將于近期簽訂特許經營權協議。
一是堅持依法經營風險自負原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特許經營企業應嚴格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安全、穩定、可靠地處置醫療廢物,并自行承擔所需費用和所需各項審批手續,盈虧自負。
二是堅持醫療廢物全部處置原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企業取得獨占的特許經營權,并負責對濟南市行政區域內的全部醫療廢物進行集中處置,不得擅自停業、歇業。
三是堅持緊急狀態無條件先行處置原則。當出現疫情、醫療廢物污染事故、發現無主醫療廢物等8種緊急情形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特許經營企業應按照主管部門要求采取有關緊急處置措施,并無條件先行處置。
四是堅持特許經營權違約收回原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特許經營企業違法、違約并經合理催告仍無實質性措施時,政府收回特許經營權并不予補償特許經營企業。
五是堅持協議終止完全配合實施臨時接管原則。無論何種形式造成協議終止,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特許經營企業均應將特許經營期間形成的為完成正常經營所必需的檔案資料完整交付政府,并有義務對政府實施臨時接管給予完全配合。
編輯: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