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是世界上垃圾處理綜合利用做得最有效、最徹底的國家之一。三十多年前,瑞士就提倡以避免制造垃圾,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垃圾無毒處理的“垃圾處理三部曲”。瑞士聯邦環保法、垃圾處理技術政策等完備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及切實有效地貫徹執行,使垃圾及其他工業廢棄物得到了合理處置。
瑞士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大部分是通過焚燒方式處理的,焚燒量約占80%,剩余的殘渣、廢物進入填埋場。自2001年起,瑞士政府規定,城市生活垃圾禁止直接進入填埋場進行填埋,即“填埋禁入法”,城市生活垃圾由末端處理轉向源頭治理,形成倒金字塔的管理原則,即必須經源頭減量,分類收集、處理,資源充分利用后,最終的惰性物質才能進行填埋處置。雖然垃圾產量總體上增長,但送入焚燒廠的垃圾量在減少,可回收利用垃圾量不斷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率已達較高水平,固體垃圾總的回收率在40%以上,塑料飲料瓶、鋁質易拉罐、紙、玻璃的回收率在70%以上,特別是紙張的回收率達到了64%。
目前瑞士全國有28個焚燒廠,焚燒處理成本約為150-300瑞郎/噸(填埋處理成本約為120瑞郎/噸,1瑞郎約合6.3元人民幣)。
在城鎮鄉村均設有資源收集中心,廢棄物分成十類:玻璃、紙、鐵、鋁、油、電池、輪胎、家具、磚瓦、化學藥品等,食物殘渣打碎后可以進入下水道,樹葉、草屑在院子里做堆肥,其余的廢棄物才可當垃圾。不同種類垃圾的處理成本不同:混合垃圾處理費用最高,一般通過購買垃圾袋收取,為每人每年交處理費130瑞郎;紙張和紙板處理費每戶每年18瑞郎;廚余垃圾處理費每人每年13瑞郎;玻璃處理費每人每年5瑞郎;鋁罐和鍍錫鐵皮分別按每人每年0.7、0.5瑞郎收取。垃圾費征收標準以第二大城市巴塞爾市較為獨特,征收標準分為垃圾收集費、庭院垃圾(堆肥)處理費、垃圾焚燒費和懲罰措施四部分。其中,垃圾焚燒費對污染程度高的收費多,分類的垃圾焚燒收費最低為每噸165瑞郎,含水量高的濕垃圾焚燒收費最高為每噸510瑞郎;懲罰措施中錯誤堆放的每次罰款200瑞郎。用垃圾收集容器對居民垃圾稱重收費,容器上帶有芯片記錄居民產生垃圾的重量,以便電腦存檔。
編輯: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