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 況
2005年,全國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13.4億噸,比上年增加12.0%;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為1654.7萬噸,比上年減少6.1%。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為7.7億噸,綜合利用率為56.1%,與上年基本持平。
措施與行動
【法規標準建設】 2005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開始施行,國家環保總局出臺了《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修訂并頒布了12項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制定并頒布了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廢汽車壓件。
2005年,國家質檢總局會同國家環保總局等有關部門制定并發布了關于禁止使用廢舊玻殼翻新再生顯像管的公告;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國家環保總局聯合發布了禁止部分商品加工貿易的105號公告,禁止銅廢碎料等16種進口廢物的加工貿易。
【醫療廢物環境管理】 2005年,國家環保總局與衛生部密切配合,在上年專項檢查的基礎上,再次組織了對醫療廢物的專項檢查;國家環保總局與衛生部聯合發布了《關于明確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國家環保總局發布了《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規范》等標準。
【電子廢物污染防治】 國家環保總局協同國家發改委、信息產業部指導廣東省環保局組織汕頭市編制了廢舊電器綜合利用產業化示范園區規劃,推進了廣東省汕頭市貴嶼鎮電子廢棄物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進口廢物管理】 2005年,國家環保總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口廢鋼鐵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規范進口廢鋼鐵的審批和管理工作。2005年10月10日,國家環保總局的進口廢物審批實現了與海關電子口岸的聯網,提高了工作效率,強化了政府宏觀監控。
加強對進口廢五金電器、廢電線電纜和廢電機定點加工利用單位的審批管理,2005年國家環保總局共分三批公布了28個省、市的502家企業為2005年的定點單位;加強了進口廢物的審批管理和對加工利用企業的監督管理,2005年共派遣40多人次現場檢查20個省份70多家企業,查處偽造證書300余份。
繼續推動進口廢物的“圈區管理”工作。2005年8月國家環保總局發布了《廢棄機電產品集中拆解利用環境保護技術規范》。山東、河北、廣西等省市均開展了進口廢物加工園區的建設;江蘇開展了廢汽車壓件拆解試點園區的建設。
【國際履約】 2005年,中國政府批準《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并開展了相關履約工作;參加了與上述國際公約相關的工作會議;首次參加了聯合國危險化學品分類標簽會議(GHS)。此外,國家環保總局還組織召開了中挪水泥窯處置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研討會;組織有關單位召開了危險廢物管理政策與處理處置技術國際會議,推動了國內危險廢物管理;與農業部共同和德國開展了中德廢棄農藥管理項目。
【城市環境衛生、保潔工作】 2005年,城市道路清掃保潔面積為31.1億平方米,其中,機械清掃面積6.6億平方米,機械清掃率21.11%,比上年增加了3.1個百分點。全年清運生活垃圾、糞便1.95億噸,大中城市垃圾糞便基本日產日清。
化學品進出口管理
2005年共批準免于申報新化學物質728份,核發29份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證;核發116份新化學物質環境監管通知單。更新、發布了《已在中國生產和進口的現有化學物質名單》,增補收錄1465種化學物質,總數達到44500余種。
2005年6月,國家環保總局與海關總署聯合發布《中國禁止或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目錄(第二批)》,將可能嚴重危害環境的7種有毒化學品納入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環境管理范圍,自7月10日起實施。2005年12月,國家環保總局與海關總署聯合發布《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目錄》,使納入環保登記的有毒化學品達到188種,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2005年12月,國家環保總局與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六批)》和《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三批)》,將中國淘汰和國際公約禁止使用的20種有毒化學品列入禁止進出口貨物目錄,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
編輯: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