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2日,保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保山市建設局、保山市環保局、保山市凌峰監理公司、保山市工程咨詢中心及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監察局、縣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對龍陵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填埋場一期及調節池兩個單位工程進行驗收。
保山龍陵縣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項目,既是一項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又是一項環境保護工程,其建設規模為:日處理垃圾80噸,填埋場庫容為74m3(一期填埋庫容30.39 萬m3),項目總投資2796.09萬元;主要工程包括垃圾收運、垃圾填埋、城市環衛管理中心等。項目在省、市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于2003年9月26日完成了填埋場庫區征地、地勘、設計和三通一平工作, 2004年元月8日正式破土動工,于2006年2月完成了垃圾填埋場及調節池工程。驗收組在現場勘查及查閱資料的基礎上,認真聽取了建設、施工、設計、監理、質監等單位的匯報及專項驗收組意見后認為,工程建設符合基本建設程序,項目建設設計合理、達到建設要求,工程造價合理,工程檔案資料齊備并裝訂規范,各參建主體能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綜合評價結論為合格,同意驗收,驗收后可投入試運行。
針對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驗收組提出了整改意見,一是建設單位要切實加快施工進度,盡快完成污水處理站等未完工程。二是龍陵縣人民政府要盡快落實縣級配套資金,確保工程建設的配套資金足額到位;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國債資金使用的管理,確保資金發揮效益。三是建設單位要加快未完成工程建設的進度,搞好垃圾填埋場及調節池試運行階段的管理和維護,為總體竣工驗收奠定基礎??h人大副主任趙國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張洪安參加會議并講話。
編輯: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