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深入地宣傳貫徹和實施修訂后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近日,國家環保總局下發了《關于宣傳貫徹〈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通知》(環發〔2005〕26號),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已于2004年12月29日由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一號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固廢法》的修訂施行,為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據。為全面、深入地宣傳貫徹和實施修訂后的
《固廢法》,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固廢法》的主要修改內容
《固廢法》是在總結近年來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實踐的基礎上,吸收和借鑒了國外成功經驗,結合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的實際需要修訂的,體現了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修訂后的《固廢法》增加了許多重要內容,同時對原有的制度和措施做了重要修改和補充。其增加和修改的主要內容是:(1)國家鼓勵固體廢物的循環利用,明確提出了國家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原則;(2)確立了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使用者對其產生的固體廢物承擔污染防治責任的原則,體現了生產者對廢棄產品污染防治的責任延伸制度;(3)國家鼓勵購買、使用再生產品和可重復利用產品,體現了倡導綠色采購和綠色消費的精神;(4)增加了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利用經營許可證、危險廢物貯存限期、跨行政區轉移審批、處置設施退役費用預提等新的規定,強化了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特別規定;(5)增加了規模化畜禽養殖的污染防治要求,首次將農村生活垃圾納入管理范圍,強化了農村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規定;(6)針對因企業終止、變更出現的固體廢物污染責任問題,增加了歷史遺留污染責任的規定;(7)新增了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增強了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監督管理職能;(8)增加了違法行為及其處罰的種類,并較大幅度地提高了罰款的數額,充實和加強了法律責任;(9)首次將限期治理決定權明確賦予環保部門,豐富和加強了環保部門的執法手段;(10)新增了污染損害賠償責任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提出了國家鼓勵法律服務機構對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要求,為保護環境污染受害者弱勢群體和維護公民環境權益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據;(11)增強了環境污染損害民事責任的規定,首次對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致害人提出了恢復環境原狀的責任;(12)對廢物進口提出了禁止、限制和自動許可進口分類管理的規定,體現了中國入世承諾和WTO規則要求。
地方各級環保部門應當組織監督管理人員和有關技術人員,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準確把握這些新的規定。
二、提高認識,加強固體廢物管理,深化環境保護工作
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國固體廢物管理工作取得了較大成效。但總體而言,我國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歷史欠賬較多,污染呈加重趨勢;一些發達地區還出現了由于土地資源緊缺導致的廢物處置危機;同時,環境監督管理能力和工作基礎依然薄弱,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工作亟需加強。
地方各級環保部門要以宣傳貫徹《固廢法》為契機,提高認識,制定措施,加強固體廢物管理,落實各項制度,深化環境保護工作。特別是依法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統籌考慮,大力推進固體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將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與發展循環經濟緊密結合,實現環境與發展的雙贏。
三、周密部署,積極開展《固廢法》的宣傳和培訓
總局計劃開展一系列宣傳活動,使社會公眾和有關企業了解并自覺遵守《固廢法》,計劃在該法生效施行前后,與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等機關,以及中國環境報等媒體,共同組織《固廢法》全國知識競賽,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并將組織《固廢法》的專題培訓工作。
地方各級環保部門也要結合本地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實際,與新聞單位配合,發揮媒體的宣傳優勢,形式多樣地宣傳和普及《固廢法》的內容和有關知識;并認真組織環境保護行政管理人員、固體廢物管理機構專業人員以及有關企業管理人員,結合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習和培訓計劃,努力做好《固廢法》的學習和專題培訓工作。
四、制定計劃,抓緊完善配套性法規和規章
根據修訂后《固廢法》的要求和執行工作的實際需要,總局計劃組織制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技術標準、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辦法、危險廢物利用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重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退役費用預提辦法、廢棄電子產品拆解利用環境管理辦法、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等配套性法規、規章、標準,發布禁止、限制、自動許可進口廢物目錄。
地方各級環保部門,特別是具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環保部門,要認真研究,抓緊做好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對其中不符合修訂后《固廢法》的內容,要及時提出修改方案;對《固廢法》新增的規定,尤其是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生產者責任延伸、實施限期治理、固體廢物的處置及其產業化等規定,要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
五、抓住重點,大力推進危險廢物的環境管理
危險廢物是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重點。各地環保部門要緊緊抓住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嚴格執行《固體法》關于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特別規定和國務院批準的《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
1.申報登記,摸清家底。各地環保部門要繼續開展危險廢物的申報登記,摸清本轄區范圍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等情況,提出相應的管理措施,并對有關企業、事業單位提出監督管理要求。
2.制定預案,防范事故。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抓緊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環保部門備案;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的,應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環保部門應當及時報告人民政府,由政府采取防止或者減輕危害的強制應急措施。
3.規范頒證,嚴格監督。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向環保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并嚴格遵守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的經營方式、類別和規模;環保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批頒發經營許可證;對無經營許可證、不按照經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或者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單位的違法行為,環保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
4.完善方案,建設設施。各地環保部門要按照《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要求,抓緊制定和完善各地區的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建設方案,積極推進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的建設。
5.建設隊伍,提高能力。各地環保部門根據本地區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實際需要,加快推進省級固體廢物管理中心的建設,建立較為完善的固體廢物監督管理網絡,同時培養高水平、高素質的固體廢物管理人員,加快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專業隊伍的建設,提高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環境監管能力。
六、嚴格執法,全面貫徹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地方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堅決執行修訂后《固廢法》規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特別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和污染防治設施管理制度、強制淘汰工藝設備制度、企業遺留污染管理制度、固體廢物跨行政區轉移審批制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廢物進出口管理等制度,有效預防和控制固體廢物的環境污染。
環保部門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對固體廢物污染損害引起的賠償糾紛依法調解處理;環境監測機構應當接受固體廢物污染賠償糾紛當事人的委托,并如實提供監測數據,積極支持污染受害者依法維護環境權益。
各地要以修訂后《固廢法》的生效施行為契機,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對違反該法的各種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對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地方各級環保部門應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協調,全面貫徹落實修訂后的《固廢法》,將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報送上級環保部門,確保《固廢法》的貫徹實施。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2005年3月7日
編輯: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