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 十三五” 規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法規類型 | 地方條例,國內 | 頒布日期 | 2018-03-19 |
發文單位 | 浙江省環境保護廳 | ||
文件號 | 浙環函〔2018〕28號 | ||
關鍵詞 | 生態環境保護 生態環境 十三五 | ||
摘要 | 日前,浙江省環境保護廳、浙江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方案提出,推進火電、熱電行業煙氣超低排放技術改造,達到《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要求。開展鋼鐵、水泥、玻璃和工業鍋爐等重點行業領域廢氣清潔排放改造。2020年6月30日前,鋼鐵聯合生產企業燒結、球團、煉鐵、煉鋼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達到特別排放限值;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水泥制造企業(含獨立粉磨站)廢氣排放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全省平板玻璃制造企業和太陽能電池玻璃生產企業玻璃熔窯大氣污染物排放穩定達到《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11)表2限值的20%;2018年6月30日前,全省范圍內“65蒸噸/小時以上(不含65蒸噸/小時,層燃爐、拋煤機爐除外)工業鍋爐的煙氣達到超低排放限值,10蒸噸/小時以上、65蒸噸/小時下的工業鍋爐,1o蒸噸/時以上的層燃爐、拋煤機爐煙氣達到特別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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