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16-08-18 16:44
來源: 中國水網
作者: 薛濤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切實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的通知》。業內專家表示,《通知》印發,標志著我國推進PPP工作職責分工更加明確。
E20環境平臺高級合伙人、E20研究院執行院長、北大環境學院E20聯合研究院副院長薛濤表示,基礎設施歸發改,公共服務歸財政,那么,通過基礎設施提供公共服務的項目歸誰管?基礎設施不提供公共服務要它干什么?公共服務不需要基礎設施的比例有多少呢?
附原文:PPP分工一錘定音,千帆競渡蓄勢待發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切實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求各地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切實做好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推進工作。
《通知》從抓好項目準備、加強項目聯審、扎實做好項目決策、建立合理投資回報機制、促進項目規范實施、構建多元化退出機制、積極發揮金融機構作用、鼓勵引導民間投資和外商投資、優化信用環境等9個方面做出具體工作部署。
業內專家表示,《通知》印發,標志著我國推進PPP工作職責分工更加明確,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基礎設施領域PPP項目推進獲得國務院認可,接下來,在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6+1”個基礎設施領域的PPP項目推進有望加速。
國務院明確推進PPP工作部門職責分工
圍繞PPP,國家發展改革委與財政部之間的職責劃分一直是社會廣泛關注的焦點。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通過梳理發現,就在7月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兩部門PPP權責劃分得以明確。
在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此次會上,議題之一是聽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廣情況匯報,更有效地推動和激發社會投資活力。
針對當前推廣PPP方面存在的政策銜接配套不足、社會資本參與度不高等問題,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厘清了有關部門職責,同時要求,要以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來促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在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等領域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
這也是國務院層面首次明確推進PPP工作的部門職責分工,并提出在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領域兩個領域推廣PPP模式。
而結合剛剛印發的《通知》,我們可以得知,傳統基礎設施領域PPP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那么,公共服務領域PPP項目的推進工作自然由財政部牽頭負責,這也能從財政部官網發布的一則消息得到印證。
7月23日,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在成都帶隊對四川省PPP工作開展調研督導。在期間召開的座談會上,史耀斌指出,黨中央、國務院對PPP工作高度重視,7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推進PPP工作,進一步明確要求財政部要發揮好在公共服務領域推進PPP工作的牽頭作用。
至此,國家發展改革委與財政部兩部門推進PPP工作職責分工得以明確,分領域牽頭負責工作機制正式建立。
明確和統一PPP實施領域
一直以來,對于PPP推行的范圍都沒有統一清晰的界定,社會各界認知也不盡一致。但通過梳理有關文件,大多將PPP實施領域分為兩大類,即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
2014年,是PPP政策密集出臺的一年,也是PPP發展的爆發年。2014年9月,財政部發布《關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14]76號),通知強調指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建立的一種長期合作關系。”并認為“政府部門負責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價格和質量監管,以保證公共利益最大化。”
2014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2014]2724號),專門提到“PPP模式主要適用于政府負有提供責任又適宜市場化運作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類項目。”
2015年4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財政部等部門第25號令發布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也指出“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建設運營,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
2015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中明確提出“在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務領域,廣泛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2016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中也明確“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等領域價格改革,完善市場決定價格機制。”
而7月7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則是在此前發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及實踐基礎之上,正式明確和統一了PPP實施領域,即分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兩大類。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在能源、交通運輸、農林水、環境保護、重大市政工程等領域,由投資主管部門主導,主要采取特許經營等方式推行PPP模式,在業內專家看來,這些領域即為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此次會議不單是劃清了部門職責分工,更是對PPP實施領域進行了明確界定,賦予了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新的內涵。
編輯: 陳丹丹
目前在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攻讀博士學位,此前分別在武漢大學和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獲得理學學士和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現任E20環境平臺執行合伙人和E20研究院執行院長,湖南大學兼職教授,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客座教授,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碩士生校外導師,天津大學特聘講師,并兼任北京大學環境學院E20聯合研究院副院長,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PPP雙庫的定向邀請專家,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注冊專家(基礎設施與PPP方向)、國家綠色發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庫專家、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化學品和廢物環境管理智庫專家、中國環保產業研究院特聘專家、中國環保產業協會環保產業政策與集聚區專業委員會委員。住建部指導《城鄉建設》雜志編委、《環境衛生工程》雜志編委、財政部指導《政府采購與PPP評論》雜志編委,并擔任上海城投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在PPP專業領域,薛濤現任清華PPP研究中心投融資專業委員會專家委員、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PPP專委會秘書長、中國PPP咨詢機構論壇第一屆理事會副秘書長、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PPP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家發改委國合中心PPP專家庫成員、中國青年創業導師、中央財經大學政信研究院智庫成員、中國城投網特聘專家等。
20世紀90年代初期,薛濤在中國通用技術集團負責世界銀行在中國的市政環境基礎設施項目管理,其后在該領域積累了十二年的環境領域PPP咨詢及五年市場戰略咨詢經驗,曾為美國通用電氣等多家國內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詢服務,對環境領域的投融資、產業發展和市場競合格局有著深刻理解;2014年初加入E20研究院并兼任清華大學環保產業研究中心副主任,著力于環境產業與政策研究、PPP以及企業市場戰略指導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