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19-02-22 14:57
來源: 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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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和林則指出,我國生態保護補償范圍偏小、標準偏低、重復補償、形式單一、長效機制不足,存在“一刀切”現象。從資金來看,高度依賴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財政資金及投資,市場化補償機制仍處于探索階段,尚未真正建立。保護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動的體制機制尚未建立起來,例如發展工業的收益遠遠大于生態保護的收益,牛羊的價格遠遠高于草原保護的收益,這些計量存在一定困難。
綠色金融的改革探索也面臨一些障礙。薛濤指出,比如,綠色保險由于參與者有限還不能發揮足夠作用,環境損失賠償制度不完善以及被認知程度低也制約了保險制度的發揮?!熬G色金融的其他方面,也受制于不少參與主體仍在單純追逐商業利益,而這恰恰和生態補償制度沒有落地也有內在關系,導致外部性成本未能內化充分,外部性增益又沒有估值對價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善。”
在盤和林看來,無論是財政資金或投資,還是市場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都要立足于生態保護成本,例如江河、草原的管理成本、發展機會成本和生態服務價值,做出合理的評判標準,要基本實現平衡,由此來明確保護者與受益者的權利義務。只有明晰產權制度才能真正建立市場化補償機制,可以利用產權制度來設置草原、江河的“環境產權”。
“各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不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全面推廣的時間表有些偏緊。還要進一步提升部際聯席會議的效力和效率。”薛濤說。
對于生態補償和服務,歐盟國家也有許多經驗和啟示值得借鑒(詳情請點擊:研究熱點|政府購買生態服務:歐盟國家的經驗與啟示)。
編輯: 趙凡
目前在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攻讀博士學位,此前分別在武漢大學和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獲得理學學士和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現任E20環境平臺執行合伙人和E20研究院執行院長,湖南大學兼職教授,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客座教授,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碩士生校外導師,天津大學特聘講師,并兼任北京大學環境學院E20聯合研究院副院長,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PPP雙庫的定向邀請專家,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注冊專家(基礎設施與PPP方向)、國家綠色發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庫專家、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化學品和廢物環境管理智庫專家、中國環保產業研究院特聘專家、中國環保產業協會環保產業政策與集聚區專業委員會委員。住建部指導《城鄉建設》雜志編委、《環境衛生工程》雜志編委、財政部指導《政府采購與PPP評論》雜志編委,并擔任上海城投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在PPP專業領域,薛濤現任清華PPP研究中心投融資專業委員會專家委員、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PPP專委會秘書長、中國PPP咨詢機構論壇第一屆理事會副秘書長、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PPP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家發改委國合中心PPP專家庫成員、中國青年創業導師、中央財經大學政信研究院智庫成員、中國城投網特聘專家等。
20世紀90年代初期,薛濤在中國通用技術集團負責世界銀行在中國的市政環境基礎設施項目管理,其后在該領域積累了十二年的環境領域PPP咨詢及五年市場戰略咨詢經驗,曾為美國通用電氣等多家國內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詢服務,對環境領域的投融資、產業發展和市場競合格局有著深刻理解;2014年初加入E20研究院并兼任清華大學環保產業研究中心副主任,著力于環境產業與政策研究、PPP以及企業市場戰略指導等方向。